在本书第一章第一节“国家层面社会工作相关文件分析”中,从中央党政部门的文件中梳理了社工机构的发展逻辑:国家对社工机构的培育开启了国家和社会走向合作有为的可能性,社工机构的发展与“国家政府职能转变”及“社会领域改革”息息相关;对广州、深圳等城市社会工作相关文件的分析展现了试点城市如何进一步推动社会工作及社工机构发展的具体政策,登记注册、经费支持、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使社工机构在广东省从无到有快速发展。
当社工机构作为一种新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进入社区时,与体制内的街道办和居委会产生了密切互动,形成了多种关系,本章依托调查材料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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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英:女,社会学博士,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作者先后有两个主要研究兴趣点,前一个是女性研究,后一个是社会组织研究,从对问题和现象的关注逐步延伸到对社会政策的关注。2014年上半年参与了广州大学法学院承接的“广东省社会组织立法草案”研究工作,对跨界研究带来的创新力量有初步体会。2015年完成教育部课题“社工机构培育与可持续发展研究”,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工机构多元组织网络建设研究”。先后发表社会工作领域研究论文10余篇,已出版《女性类型与中国城市性别秩序》《政府培育下的社工机构发展》《四十再当妈?》3部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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