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号),2005年7月。,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西藏自治区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直接与国家应对地球气候变化的长期重要行动紧密相关,也是对世界各国在联合国框架下减缓、适应全球增温协同行动的积极响应。西藏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孕育着一种新的潜在生产力势能,发掘释放它们,即创建西藏碳汇功能区。概括而言,一方面在林业产业及其退耕还林的基础上,以新的方式建设能够作为商品买卖的碳汇林;另一方面主动地开创碳金融一级、二级市场,与欧洲、北美的碳产品交易市场接轨。这是一场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一次传统的农林牧产业结构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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