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关于“文化创造活力”论述的基础上,指出文化创造源泉的充分涌流和文化创造活力的持续发展,既是我们文化强国建设的必要举措,也是我们建设文化强国的必然取向。要增强创造活力不仅需要高度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而且需要有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顺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文化权益,并最终落实为推动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增强,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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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博士,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舞蹈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原司长,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兼职教授。1970~1980年在江西省歌舞团做舞蹈演员。1980~1985年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分院中文系并留校任教。1985~1988年就读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1988年获硕士学位后任教于北京舞蹈学院,1992年任副教授,1995年任教授,1996年被评为文化部优秀专家并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1998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96年任北京舞蹈学院副院长(主持院务工作),2001年调任文化部艺术司副司长,2004年任文化部艺术司司长,2009年任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司长。主要著作有《中国古代舞蹈史纲》《中国古典舞与雅士文化》《中外舞蹈思想概论》《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舞蹈文化与审美》《高教舞蹈综论》《舞蹈形态学》《舞台演艺综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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