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在行政上隶属于河北省沧州市。2009年,青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647元,全县下辖10个乡镇、1个农场,349个行政村,耕地面积85万亩,总人口39万。在新农保制度实施前,青县曾经进行了建立“农村合作养老”制度的探索。这一制度不仅采取了“家庭成员大捆绑”政策,即超过65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可以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但其子女及配偶、孙子女及配偶都必须参保缴费;而且还采取了以行政村为单位整体捆绑参保,即全村适龄人口的参合率必须达到80%以上。青县新农保制度继承了合作养老中的这两个原则。这种办法的效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需要什么支撑条件呢?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
崔红志: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组织与制度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组织与制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政策、农村经济和发展等。出版多部专著,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