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在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实现了工作制度化、制度规范化、规范法治化、法治人性化,成立了以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和中级法院为责任单位,以财政局、民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个部门为协助单位的拉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门的参与提高了帮矫工作的震慑力,检察院、法院的通力协作增加了帮矫工作的权威性,民政、劳动保障和财政等部门在工作中排忧解难,增强了帮矫工作的实效性,在确保无缝对接、社区矫正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和工作监督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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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征: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中组部第十三批博士团援藏干部,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西藏研究》编辑部副主任,主要从事民商法、民族地方法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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