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看,黑龙江省残疾人就业及其政策落实取得突出成效,但影响残疾人就业的因素依然存在。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倡导社会政策“主流化”,努力推进残疾人政策“普惠”与“特惠”的结合;施行“差别原则”,全面建立“按比例就业”的奖惩机制;扶持“社会企业”,实现替代“福利企业”的促进政策;辟建“庇护工场”,制定实施“三加一”模式的优惠政策;创立“协调机构”,形成培育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政策导向;完善现有就业政策,扎实推进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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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明: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应用社会学、城市社会学与历史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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