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民主的基本载体,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产生、民主运行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治权利的实现程度。近年来,安徽省通过扩大城市社居委的直选范围,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组合竞选”试验,“一票制”“定岗选举”“观察员制度”的三项改革试点,有力地提升了基层自治组织产生的民主性;通过撤销街道办,减少社区管理层级,实现职能下沉,通过农村公共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力地推进了基层自治组织运行的民主化。这些探索与尝试,对于化解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权与自治权间的矛盾与冲突,对于进一步厘清基层自治组织的功能定位,推进基层民主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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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理响:安徽桐城人,讲师,硕士(政治学),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生(政治学理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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