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肩挑”指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由一人担任。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指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只有作为“成套设备”,全面落实党的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因此,要注意的几种情况和倾向:一是推进时不能“一刀切”,二是施行时防止“一言堂”,三是考评时不要“一锅煮”,四是部署时防范“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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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思想政治教育、“三农”问题与农村基层党建;主持各级科(教)研课题10余项,主编著作(教材)8部,发表各类论文60余篇。曾获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北京市教育先锋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北京高校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评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人物”,2015年入选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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