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生态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协调需要良好的法律机制作保障。本文针对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明确建构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的法律机制的原则,进而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对建构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的法律机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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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蕾:博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白翰琪:西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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