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推动区域生态保护、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战略任务的必然要求。本文以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从生态环境保护视角,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利用熵权法与耦合协调测度模型,考察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性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2010~2020年青海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性相对较高,其次是陕西,甘肃、宁夏分别处在该区域的第三、第四位,究其原因主要是甘肃、宁夏两省(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投入力度还有待加大,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对缓慢。未来青海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过度的风险,而陕西则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均存在减缓趋势。因此,黄河中上游西北地区还需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协调程度,从科技、财政等多方面加强政策调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高质量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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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伟:博士,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发展经济学。
华甜: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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