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衰退导致的贫困问题、城市下岗工人贫困问题,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的住房、教育和医疗等问题的凸显,中国开始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并初步建立了以生活社会救助制度、医疗社会救助制度、教育社会救助制度、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生产和灾害社会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其中,生活社会救助,指的是国家和社会向那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提供差额补助,以保障这部分居民基本生活的社会救助制度。它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解决城市大量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而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的改革。而医疗社会救助是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或实施一些优惠政策,为贫困的疾病患者提供某些或全部基本的医疗健康服务,以维持和改善贫困群体健康状况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在我国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城乡贫困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医疗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政府在实施基本物质生活救助的同时,将医疗救助提上日程,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应运而生,成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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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时:(1989.06— ) 汉族,法学博士。201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为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党建,现为长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讲师、硕士生导师。主持党史、党建研究项目3项,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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