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要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在全球环境治理中NGO的地位和作用已获普遍认同,选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深入探讨NGO参与环境领域最受关注气候议题的实际,借此剖析NGO参与机制,为中国NGO走上国际环境治理舞台提供参考。经研究发现,不少NGO以观察员身份参加UNFCCC的相关会议,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渠道发放供谈判代表传阅的资料,以及创造与他们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从而对谈判施加影响;同时也注重在边会和展览上发放宣传材料展示自己。虽然NGO推进了气候框架的广泛参与,但NGO参与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在西方国家以及国际NGO对谈判议程设置有着强烈影响的背景下,中国要充分认识到NGO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重视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搭建非政府组织国际交流平台,鼓励本土NGO积极参与国际环境议题,扩大全球影响力,与政府携手打造中国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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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北京师范大学国际NGO与基金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组织法博士,清华大学NGO 研究所公共管理博士后。主要研究领域: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社会组织法、社会治理与社会创新。ISTR(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Thirdsector)、ARNOVA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on Nonprofit and Voluntary Actions)、EMES(Emergence des Enterprises Sociales en Europe) 会员, 兼任The China Nonprofit Review 编委、《中国非营利评论》匿审专家、The 11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ISTR 匿审专家、北京市朝阳区民和社工事务所顾问。主持民政部《境外在华非政府组织管理制度研究》(2014)等课题10 余项;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20 余篇;出版专著《国际非政府组织研究——以博鳌亚洲论坛为例》(法律出版社,2013)1 部,参编著作多部。
李慧杰:德国斯图加特大学博士,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治理与社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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