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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编辑:陈亚丰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中央系列精神,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第一节 发展基础

一、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2015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00.63万吨,创历史新高,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青稞产量70.85万吨,比“十一五”末增长17.6%,确保了全区青稞安全。肉类产量29.28万吨,奶类产量35.44万吨,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11.3%和17.2%。贯彻落实“七区七带”布局,在全区74个县(区)实施了以特色种植养殖、设施农牧业、生物资源开发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为主的农牧业特色产业项目450个,初步形成了藏东北牦牛、藏西北绒山羊、藏中奶牛、藏中北绵羊、藏中优质粮油、城郊无公害蔬菜、藏中藏东藏猪藏鸡等7个产业带。2015年全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达到126家,其中自治区级以上29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624家,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40%。

二、农牧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全面落实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粮食直补、良种推广、化肥、农药、农机具购置等补贴及能繁母猪保险保费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群众政策性增收。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加快发展青稞、牦牛等高原特色产业,带动了农牧民增收致富。农牧民转移就业467万人次。2015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8000元大关,达8244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倍,连续1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农牧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消费能力不断增强。

三、农牧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农田水利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建成高标准农田26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4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414。水利标志性工程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建成使用,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恰央水库、澎波灌区、江北灌区建设进展顺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容量7.69万千瓦,解决和改善约8.8万户42万人的用电问题,农村电力人口覆盖率达到95%。完成23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恢复水库库容1345万立方米。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6%以上。初步建立起以县城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牧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初步建成了包含 113 个配送中心、104 个乡镇商贸中心以及7480 个农家店的农牧区销售平台,使得商品配送中心覆盖率达到 100%,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达到15.16%,农家店县、乡、村覆盖率分别达到 100%、97.37%和94.08%,农牧民消费环境大幅度改善。

四、农牧业科技推广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建成了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35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站)17个,353个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农牧业基层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农牧业种质资源保护与推广步伐加快。2015年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85%,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22%。饲草料生产供给率明显增强;畜禽品种改良体系初步建立,改良黄牛56万头,推广“藏青2000、喜拉22、山冬7号”等优质新品种192万亩;畜禽疫病防控能力明显提高,仔畜成活率和牲畜出栏率显著提高。创建国家级现代农牧业示范区2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8家、自治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3家、肉牛肉羊规模养殖小区77个、奶牛标准化养殖场12个、畜禽渔业原种场和扩繁场34个。全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达722万千瓦,比2010年增长75.2%,农田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5%;农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45%,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牧业的步伐明显加快。

五、农牧区面貌发生明显改变

全面推动农牧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加快实施水、电、路、气、讯、邮政、广播电视、优美环境“八到农家”任务,完成4898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16456户,基本解决了农牧区安全饮水、无电地区用电问题,乡镇通光缆率、通邮率和行政村通电话率均达到100%。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覆盖所有行政村。乡镇、行政村公路通达率分别达到99.7%和99.8%。累计投入扶贫资金91.9亿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417.4亿元。连续8年累计投入278亿元,全面完成农牧民安居工程,46万户、230万农牧民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历史性改善。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22.7%提高到2015年的27.7%。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加快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三大类10项工程“十二五”期间累计落实投资46.1亿元。实施了羌塘、察隅慈巴沟、芒康滇金丝猴和类乌齐马鹿等4个国家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了玛旁雍错、昂拉措-马尔下错、然乌湖、麦地卡、日喀则马泉河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和日喀则城郊等湿地保护工程。“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全面推进。全区完成植树造林516.6万亩,建成草原围栏4310万亩,退化草地补播1217万亩,高寒牧区牲畜棚圈15.2万座。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面积545平方公里,建成拉萨曲水县茶巴朗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累计兑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7亿元。在全国率先建设江河源生态功能保护区。纳木错和羊卓雍错纳入国家良好湖泊保护试点。拉萨市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山南市、拉萨曲水县、林芝波密县、日喀则桑珠孜区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3,重点公益林面积、天然林蓄积、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人均森林面积、人均森林蓄积均居全国第一,江河源头区、草原、湖泊、湿地、天然林、水生态、地质遗迹、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提高了西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保障了区域的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

七、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明晰产权,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位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按股分享经营收益。制定出台了促进农牧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运行规则,推动农牧民资产变资本,资本促增收。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对耕地、草场、林地确权登记,逐步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农牧区土地草场流转试点,鼓励土地、草场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流转。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并实行城乡土地同权同价,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二级市场。

表1  “十二五”时期农村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单 位

2010年

2015年计划

2015年实际

                 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280]

[350]

[345]

解决安全饮水人数

万人

[153]

[73.5]

[74.1]

安全饮水普及率

%

68.8

〉95

基本全普及

电力人口覆盖率

%

82

95

〉95

乡镇通光缆率

%

90

〉95

100

新增户用沼气户数

万户

[20]

[25]

[21.73]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35.7

35.27

36.7

粮食

万吨

91.23

>90

100.63

其中:青稞

万吨

60.26

65

70.85

油料

万吨

5.8

>6

6.37

蔬菜

万吨

58.12

65

69.63

肉类

万吨

26.31

30

29.28

奶类

万吨

30.25

36

35.44

农牧业科技贡献率

%

40

45

45

农牧民生活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139

7625

8244

生态环境建设

森林覆盖率

%

11.91

11.98

12.11

退牧还草面积

万亩

[6841]

[7197]

[5878]

治理沙化面积

万公顷

[4.26]

[18]

[20.59]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西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仍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发展现代农牧业的条件更加有利。农牧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城乡统筹显著增强,农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不断增多,同时各种传统和非传统的挑战也在叠加凸显,制约农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因素也在增加。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优势和有利条件

政策条件。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连续14年发布中央1号文件聚焦于农牧业和农村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并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深化了中央关怀西藏、全国支援西藏的特殊政策,并对西藏农牧业、农牧区和农牧民工作做出部署,是我区“三农”工作的最大政治机遇。中央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对我区努力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加快经济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治区连续出台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需求条件。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带来持续牵引力。随着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全国人民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增加,为西藏将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品竞争优势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技术条件。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和“一带一路”交通网“两网”打通,使西藏从发展末梢变成重要战略节点,藏区特色农产品“上网”(电子商务)与农产品加工集散物流,为健全农业产业体系和提高产业效益提供了有利条件。

特色资源优势。丰富的特色农牧业资源,为发展高原特色农业提供了基础。独具特色、富有魅力的旅游文化资源,为推动农牧区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提供了基础。

农牧民主体意识。随着农牧民素质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权益保障日益加强,农牧民群众在发展农牧业生产、加强农村民主管理、提高生活水平等方面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努力解决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

二、劣势和制约因素

生态环境脆弱与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区生态环境脆弱,草地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治理,制约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资源约束增强和人口较快增长的双重压力,已成为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发展的刚性制约。

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之间的矛盾。从点上看,基础设施项目已经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从面上看,基础设施仍存在既有设施老化失修、设施总体不足等情况,不能发挥正常效益。干旱、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靠天吃饭”、“靠天养畜”的局面仍在较大区域范围内存在,制约了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牧业科技人才支撑不足与提高农业竞争力的矛盾。西藏农牧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和培育高素质的农业人才队伍。农牧业科研、教育培训、推广部门衔接不够;农牧民文化素质偏低,职业农牧民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足,竞争力较弱。

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多与转移就业增收的矛盾。一方面是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裕,另一方面是农牧业经济发展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日趋下降,农牧民转移就业与用工需求存在较明显的结构性差异,持续增收存在较大压力。

“富口袋”与“富脑袋”的矛盾。经济发展和城乡结构变化,对传统农牧业社会及其运行机制带来冲击,社会变迁加剧。既要积极引导农牧区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富口袋”,又要结合积极引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昂扬向上的奋斗精神,实现“富脑袋”。

总之,围绕“到2020年,西藏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十三五”时期西藏农村经济发展既面临政策、需求、产业等重大机遇,又面临资源、市场约束增强和体制性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判断面临的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区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区党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治藏方略,坚持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各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把改善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精准发力,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牧业和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发挥新型城镇化对农牧区发展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区域发展,平衡不同区域农村经济的发展,避免区域差距拉得过大;统筹平衡农村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避免“经济长腿、社会短腿”。

基础先行。强化农牧业基础地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从政策、资金、人才、服务等方面改善“三农”发展软环境,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

特色拉动。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优势区域优先突破”的方针和“区域集中、规模做大、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的要求,立足结构调整和群众增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市场抓资源、围绕资源抓区域、抓住区域求规模、依托规模树品牌,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特色产品开发,搞活农牧特色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培育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增值效益巨大、带动群众增收作用突出的品牌产品。

创新驱动。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要素,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完善体系、健全机构、壮大队伍、齐全装备,提高农牧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带动,通过科技、制度、模式等全面创新来驱动西藏农牧区经济发展。

可持续发展。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出发,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西藏高原特色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现代农牧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粮食产能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农牧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牧民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牧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目标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建成高标准农田20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确保青稞产量安全,保持在80万吨以上。蔬菜、肉奶类总产量分别达到100万吨,水果产品丰富,供给充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率超过50%。

农牧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稳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以上。农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主要农产品进一步向优势产区集中,“七区七带”农牧业格局不断深化,农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深化。畜牧业产值占农牧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链条延伸、产业融合发展势头良好,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协调,农牧民就业结构更加合理,五年转移农牧业劳动力480万人次。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公共福利。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完成26.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到2020年国家现行标准下农牧区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确保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年以上。恩格尔系数低于45%。

农牧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到2020年所有县城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防抗灾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功能不断完善,服务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12.31%,森林蓄积量达到22.8亿立方米,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26万公顷,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3.6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湿地保有量稳定在652.9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8%以上。森林抚育18万公顷。林业系统林业生产总值达35亿元以上,林业生态扶贫安排贫困农牧民就业岗位24万人以上。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沙化土地扩展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初步构建,林业生态旅游业在林业产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林业特色产业有新的发展,产业结构初步得到调整。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化体系稳步推进。
表2  “十三五”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类 别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 性

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耕地保有量(万亩)

551

529

约束性

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万亩)

[150]

[120]

预期性

粮食总产量(万吨)

100.63

≥100

预期性

肉类总产量(万吨)

29.28

36

预期性

奶类总产量(万吨)

35.44

64

预期性

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

农牧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45

50

预期性

农村机械总动力(万千瓦)

722.2

740

预期性

农畜产品加工值(亿元)

27

50

预期性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率(%)

40

50

预期性

农牧民生活水平

转移农牧业劳动力(万人)

[467]

[480]

预期性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

≥13%

预期性

农牧区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

[59]

约束性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14

≥0.45

预期性

乡镇通硬化路率(%)

72.3

90

预期性

建制村通硬化路率(%)

33.2

40

预期性

行政村通宽带率(%)

80

>95

预期性

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普及率(%)

-

99

预期性

生态环境

森林覆盖率(%)

12.11

12.31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22.62

22.8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1746

1746

预期性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平方公里)

[545]

[1000]

预期性

新增治理沙化土地面积(万亩)

[13.6]

[13.6]

预期性

自然湿地保护率(%)

66

68

预期性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创新强农着力促进生产转型升级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供给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和巩固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培育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增长动力。

第一节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

一、发展优质绿色高效种植业

优化粮经饲结构,加快蔬菜基地建设,稳步发展经济作物生产。发挥农牧业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加快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绿色、有机、安全农产品生产,提升优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和提升青稞、蔬菜等主导产业,打造多元化的农牧业产业体系,重点地区青稞单产提高50斤以上。推进优势产业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推广优质青稞,确保青稞生产的稳定发展。加大集约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突出抓好蔬菜瓜果等具有较强区域优势和竞争力的特色种植业发展。建设粮油作物高产示范区,到2020年农作物良种播种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扩大核桃、苹果、葡萄等果品和林木种苗、生物药材种植,建设良种苗木基地和木本油料基地。

大力发展设施种植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非耕地蔬菜栽培技术为重点,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荒滩区,合理规划布局建设连栋温室、日光温室、钢架大棚等农牧业设施,提高农产品均衡供应能力。到2020年新增蔬菜基地9万亩,其中日光温室3.4万亩。积极推动藏东南热带果蔬产业发展。

二、发展现代养殖业

着力发展畜牧业。积极发展城郊畜牧业、农区畜牧业,以农区畜牧业的发展带动全区畜牧业上水平。稳定发展草原畜牧业,控存增效,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发展畜禽产品优势产区,坚持“扶强大型户、扶大专业户、带动小农户”的基本原则,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扩大养殖规模,确保牧区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后畜产品产量稳中有增。坚持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草场流转,鼓励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和联户家庭牧场,建设草原畜牧业绿色品牌产业基地。发展农区畜牧业,建立农区、牧区协调联动机制。在草畜平衡的前提下,建设基本草牧场,建成农区和半农半牧区优质人工牧草基地100万亩,围栏天然草原5000万亩,实施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工程,加快饲草料产业建设,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加大农区和半农半牧区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扩大优质专用饲料原料作物复种套种规模,提高优质牧草和秸秆利用率。发展工业饲料生产,开发方便营养饲料,提高加工饲料入户率。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大牲畜良种选育推广力度和新型农产品种质研发力度,稳步提高良种覆盖率。

加快发展设施养殖业。加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人工饲草料基地、牲畜棚圈等设施建设,转变传统饲养模式,推广牦牛、藏系绵羊、藏猪等特色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技术,放牧与补饲结合,重点开展牲畜短期育肥,提高牲畜出栏率。以推进标准化圈舍建设和改造为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突出抓好养殖场畜禽良种、饲料供给、动物防疫、养殖技术和环保措施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进肉羊、肉牛和藏鸡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调整优化乳制品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建立健全奶业长效管理机制和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适度发展特色渔业。重点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保护,有条件的区域推广冷水鱼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依托亚东鲑鱼及其他品牌,稳步扩大养殖规模,实现渔业新发展。

三、发展高原现代林业产业

充分发挥林业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保护、人工造林和经济林发展,形成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和促进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发展核桃木本粮油、苹果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促进经济林产业发展。发展高原特色林业,具备条件的市县每户新增种植经济林木5棵以上。重点支持国有苗圃发展,力争建成自治区级万亩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和几处地(市)级千亩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加大乡土树种培育与扩繁力度,提高生态建设工程乡土树种和优良种苗自给率。重点扶持林下“三剩物”生物质能源产业、林下产品精深加工业,促进企业生产绿色转型。积极发展林下种养殖、中藏药种植,提升产业效益。积极发展林业生态旅游,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依托,打造一批林业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四、发展现代农牧种业

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加强珍稀、特有和高原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先进技术相结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强化种业科技创新、集成创新和区内外合作能力,在青稞、小麦、油菜、马铃薯、蔬菜、牦牛、绒山羊、藏鸡、藏猪、牧草等领域育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优良品种。完善农牧育种科研、良种繁育、种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基础设施,加快省部共建青稞和牦牛种植资源与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云南元谋和海南文昌作物育种南繁加代基地、西藏农作物良种繁育与加工基地等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的良种生产基地,建设特色畜禽品种选育基地良种扩繁与供种体系,建成具有西藏特色、服务全区、面向青藏高原的区域性现代农牧种业体系。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建立起以自治区、地市为骨干的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加大种子打假护权力度,确保农牧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强化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特别是青稞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实施农牧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农牧业重大科技专项,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设覆盖藏北、藏西、藏东、藏中的农牧业科研综合试验示范区,加快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牧科技园区建设。加强高原特色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推进特色农牧业基础研究和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着力突破高原特色农牧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业遥感技术应用。深化农牧业科研院所改革,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实施新农村科技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牧业技术服务组织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农牧民提供高效便捷、及时准确、简明直观的科技服务。


专栏1 现代农牧业重点建设工程

01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

重点建设青稞、蔬菜、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奶牛、藏猪、藏鸡、藏药材、林果10类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

02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建设牦牛原种场扩繁场、藏系绵羊扩繁场、绒山羊扩繁场、藏猪扩繁场、藏鸡保种场;建设牦牛、绵羊、绒山羊、奶牛、藏猪良种选育基地;建设农作物种子资源圃,农作物备荒种子储备库、原原种、原种及良种繁育基地,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和展示基地、野生菌类种质资源保育与繁育平台、特色植物种质资源保育与开发利用、优质桃新品种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

03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工程

造林绿化种苗自给率达70%以上。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苗圃,平整苗圃土地土壤改良,改扩建林木种质资源库。

04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新建332个乡镇农牧综合服务站。

05气象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西藏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和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应对气候变化一期工程和西藏智慧气象“123”基础工程、遥感监测。

第二节 强化农牧业综合保障

一、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制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和耕地土壤污染。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使用相关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十三五”时期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按照“稳定规模、主攻单产、优化结构、节本增效、提升能力”的思路,把传统农牧业生产方式与优良品种、现代技术结合起来,做大规模,形成板块,提升特色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二、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空间格局,增加水环境容量。完成拉洛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湘河、宗通卡、帕孜等水利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工程,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灌区生产能力。大力开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水灌溉技术。把农田水利作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以上。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依法治水,切实加强涉水事务管理,有效保障农牧业生产用水。增强牧区水资源供给,采用引水渠道、低压管道输水等灌溉方式,加快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有效保障草场、林地灌溉和植树造林用水。控制草地水土流失,建设沟道治理、坡面治理等工程。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扩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

三、全面提升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

实施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建设覆盖牧业和半农半牧县、多灾易灾农业县的县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以及覆盖所有牧业和半农半牧乡镇的乡镇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夯实农牧业防抗灾物质基础、改善设施条件。落实综合性措施,掌握防灾减灾工作主动权;加强防灾减灾队伍建设,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周转金,确保救灾人员和物资储备充足;坚持把易灾区的防灾减灾作为重点,强化县级层面管理,使整个防灾减灾措施尽量靠近直接受灾的农牧民,最大限度地减轻农牧业灾害损失;加大草场围栏、高寒牧区牲畜棚圈、防抗灾物资储备库、基层农牧业综合技术服务站等建设力度,提高农牧业灾害抵御能力。

专栏2  强化农产品生产保障工程

01 高标准农田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200万亩,统一上图入库。

02水源工程

加大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增加供水能力;强化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增加应急供水能力。

03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澎波、江北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110处重点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高灌溉保证率;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开展74个县(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04江河治理与防洪

继续实施尼洋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工程。继续实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和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城市防洪等工程建设,使其达到相应的防洪安全标准,防洪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05农牧业防抗灾体系建设

建设覆盖牧业和半农半牧县、多灾易灾农业县的县级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以及覆盖所有牧业和半农半牧乡镇的乡镇农牧业防抗灾物资储备库。

第三节 提升农牧业科技和服务水平

一、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

提高粮油作物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在主产区要大力发展高性能、大中型粮食作物生产机械,提高大中型农机使用率,集中力量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收获水平,推进麦类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提升油菜、马铃薯、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逐步将农机作业范围由田间作业环节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

提高非粮产品机械化水平。推进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生产机械化,大力推广轻简化、低耗能、中小型农业机械。进一步拓宽机械服务领域,努力将作业范围向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机械化延伸,向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延伸,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发展“互联网+”农牧业

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试点示范和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试点示范并逐步普及基于环境感知、实时监测、自动控制的网络化农牧业环境监测系统,促进传统农牧业生产转型升级。在大宗农产品规模生产区域,构建农牧业物联网测控体系,实施智能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推动饲料精准投放、疾病自动诊断、废弃物自动回收等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为支撑的农牧区产供销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商贸蓝海发展战略。建立全区统一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整合农产品市场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加强对采购、库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实现与电子商务B2B或B2C系统的对接。推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农畜产品流通对接融合,积极推广订单直销和连锁配送等流通方式,整合线上信息资源和线下农牧业专业组织、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等实体资源,建立农畜产品配送和综合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实施“快递下乡”工程。鼓励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地方和行业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

提升网络化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建制村宽带全覆盖,创新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实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全覆盖,为农牧业主管部门、农技专家及农户提供农技推广交流互动、推广服务管理等服务。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网站、手机 APP 等多种手段,提供及时精准的信息服务和指导,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完善和健全乡镇、村级信息服务站点,整合各部门信息服务资源,有效解决农村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牧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农牧业信息监测体系,为灾害预警、耕地质量监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经营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三、提高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依托农牧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等农村服务机构,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发展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集科技、农牧、水利、林业、扶贫、气象服务为一体的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牧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农资供应体系。支持农牧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牧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为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大力开展农牧科技下乡活动,推广应用农牧业科技成果,提高农牧业科技普及率。加强农牧民科技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和农牧区实用人才。

四、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

加快推进农牧区金融网点和助农取款点建设,健全快捷、优质的农牧区存取款、支付服务,丰富非现金支付工具种类。改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支持组建村镇银行,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增加涉农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建立农牧民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创新涉农企业信用担保方式,研究提供低成本、可持续的农牧区金融产品,提高农牧业和农牧民贷款的可获得性。发展涉农保险业务,开展巨灾保险和农业再保险,开发适应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金融债。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农牧区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草场承包经营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草场)经营权。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登记。建立健全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小块并大块,实现连片耕种。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土地(草场)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农牧民生产要素权益。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制定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深化农牧业用水管理体制改革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结合、城镇与农牧区相统筹、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相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与监督体制。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农牧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促进水资源集约开发、节约利用和有效保护。稳步推进农牧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取水计量设施,推动农牧业有偿用水,合理确定农牧业水价,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率。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培育水权交易市场。

三、继续深化农牧区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总结农牧区改革试验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全区全面推进实施。建立健全农牧区金融体系,积极推进西藏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西藏特色的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应用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政策,引导保险、担保机构开展农户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发挥其风险补偿的杠杆作用。完善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改革。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安全地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推进农牧区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均衡增长。

第四章 协调惠农着力提高发展整体效益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第一节 统筹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农村交通运输建设力度

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提高建设标准,继续实施通达工程、通畅工程,延伸建设通村道路,配套硬化集中居住点区间道路。实施农村公路扶贫攻坚工程,切实解决36个县59万贫困人口所在地或搬迁安置地公路通达问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切实落实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逐步增加客车密度,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到2020年,实现所有县城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和寺庙通公路,90%的乡镇和4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实现具备条件的县有等级站、乡有汽车站的农村客运目标,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90%。

二、着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农牧区生产生活用水质量。改善县乡所在地用水条件,提高建制村通自来水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结合农牧区饮用水需求,以规模化集中式供水为主、分散式供水为辅的方式,建设农牧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切实改善早期建设饮水工程普遍存在的规模小、净水工艺简陋、供水保证率低等问题。实施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的标准化改造,配备必要的水处理和消毒设施,规范工程建设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水质监测制度和检测手段,进一步提高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到2020年,农区建制村基本普及自来水,农村集中式供水率达80%。

三、加快改善农村通信和电力服务水平

加快农牧区通讯、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牧区信息网络覆盖水平,推进农牧区互联网提速降费。尽快消除移动通信盲区,到2020年实现乡镇以上4G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三电合一”工程和农村“光纤宽带进乡入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广播体系。到2020年,力争无线电监测能力覆盖全区人口密集区域85%以上,行政村基本接入光纤宽带,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乡镇数字化广电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健全覆盖广大农牧区的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到2020年村邮站覆盖率达到60%。

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生产生活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加快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继续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到2020年大电网覆盖全区74个县(区)和重要乡镇,供电人口达到全区人口的97%。对主电网难以覆盖的县域,实施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建设,对于其他零散分布的居民,考虑通过离网光伏电站、小水电站和户用系统方式进行供电,全面解决农村用电问题,实现电力普遍服务。

专栏3  提升农牧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01道路工程

继续实施通达工程、通畅工程,延伸建设通村道路,配套硬化集中居住点区间道路。到2020年,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现所有县城通油路、所有建制村通公路,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和寺庙通公路,90%的乡镇和 4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

02农村(乡镇)供水工程建设

实施农村(乡镇)饮水提质增效工程,改善农村饮水问题,解决乡镇供水问题,提高乡镇供水保证程度。

03边境地区水利建设

加强小水源、小水电、小灌区、小流域治理和小村镇防洪工程等“边境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逐步解决21个边境县农牧民群众吃水、用电、灌溉等问题。

04农村电力建设

加快推进主电网延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为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质量更高的电能。

05农牧区通信

加快农村“三电合一”工程和农村“光纤宽带进乡入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06农牧区邮政

乡镇邮政服务网点覆盖面达100%,村邮站覆盖率达60%,通邮率100%。

第二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一、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

建立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山南市、林芝市和那曲地区六个农产品加工园,提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重点抓好青稞、荞麦、马铃薯、林下资源、肉制品、乳制品等特色农畜产品深加工,加大冬虫夏草、红景天、茶叶、玛咖等高原特色生物的保健品开发,发展高原特色食(饮)品业,延长农牧业产业链,提高农牧业附加值,增强农产品加工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积极争取纳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建立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加工技术体系和产品体系。推广适用的技术和设施装备,促进农产品保质减损增效;强化科技创新,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扶持培育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引导它们向农产品加工园区、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区)集聚,形成企业集群,带动基地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建立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试验示范区,构建产加销游购娱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农畜产品收储设施,优化农畜产品流通市场布局,提高农畜产品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建设好农畜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通道,发展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以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为主线,在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和林区分别构建农产品流通增值服务体系。发挥对口支援优势,拓展特色农畜产品内地销售渠道,探索“内地研发+西藏生产+区外销售”模式。到2020年建立起以地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以县乡农贸市场为骨干的市场体系,实现乡镇农贸市场全覆盖。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程,带动农产品生产基地超过30个。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到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全覆盖,批发市场信息化率达到100%,商品配送中心信息化率达到50%以上。

三、开发农牧业多种功能

以林芝市米林县、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南市乃东区和拉萨市城关区四个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区)建设为契机,开发农牧业多种功能。依托绿水青山、高原特色、藏族文化等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民族风情的特色小镇,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路线。建设“藏中农耕文化与特色产品旅游体验圈、藏东南景观农业与休闲旅游体验圈、藏西北游牧文化与草原生态旅游体验圈”的三大高原特色农产品旅游体验圈,并在其沿线建设一批高原特色农产品旅游体验园。探索开展“旅游个体户”、“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企业+合作社”、“所有权企业+经营权企业”和“特许经营权”等乡村旅游经营发展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牧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传统村落、民居、文化遗存保护,开展农牧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创意农业。

专栏4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重点工程

01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实施青稞、牦牛等10类高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02发展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

依托农村当地资源,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牧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

03“互联网+”现代农牧业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牧业新模式,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04农牧业信息化工程

在全区7地(市) 74个县(区)、行政村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信息服务站;整合多部门既有三农信息服务资源。

05强化城乡互动发展

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农村发展,加强产业链接,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第三节 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一、培育壮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按照培育龙头、壮大规模、建立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依托特色优势资源,加快原料基地建设。以新型工业化、市场化引领和带动农牧业产业化,继续打好“绿色牌”、“净土牌”、“有机牌”,做大做强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开展优质粮油、奶类、肉类、皮毛(绒)及饲料、蔬菜加工,加快产品研发,提高农畜产品深精加工能力。巩固壮大现有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新的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牧户”等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通过预付定金、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进一步提高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政府扶持、农牧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互助服务的原则,围绕规范发展,规模带动,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农畜产品行业协会,提升组织化水平,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劳务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新型合作组织。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国家、自治区涉农项目,鼓励其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业或参股龙头企业。

三、加快培育其他新兴经营主体

尊重和保障农牧民生产经营主体地位,鼓励、引导农牧户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将土地、草场等生产要素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将职业农牧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基本形成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农牧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牧业的主导力量。办好农牧业职业教育,将全日制农牧业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资助政策范围。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牧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健全农牧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牧民。

第四节 促进农牧民就业增收

一、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

加强农牧民工就业技能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高培训成效,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家庭至少一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牧民市场化就业能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大力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业,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对口援建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每年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96万人次。通过订单定向培训模式,建立和完善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带动更多农牧民转移就业。支持农牧民到内地务工经商,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发展乡村旅游、农畜产品加工、商贸、运输等。支持农牧民建筑施工队广泛参与项目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引导鼓励矿产、水电资源开发等企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积极培训吸纳当地农牧民,培养农牧民产业工人队伍。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增强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能力。鼓励各地设立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基金,加大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力度,加强妇女技能培训,支持农村妇女发展家庭手工业。实施新生代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给予培训补贴。

二、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

依法维护农牧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健全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对农牧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培训和服务,切实享受住房、社保、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

提高经营性收入,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牧民,鼓励农牧民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和开展合作经营,优化种养结构,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生态养殖业、特色水产业、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和庭院经济,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推进农牧业产业价值链提升,让农牧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培育农牧民增收新模式。创新发展订单农牧业,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牧业保险。保障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农牧民享受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稳步提高农牧业补贴和生态保护奖励标准。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好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中对农牧民生产、生活补偿政策,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农牧民通过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收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牧民合作社,采取保底收购+利润二次分配、土地流转+雇工+社会保障、产业联盟等方式,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牧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第五章  绿色兴农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化,补齐生态建设和质量安全短板,构建生态安全屏障,防范生态风险,增强生态承载力。

第一节 保护修复农牧生态资源

一、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

建立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的政策支撑体系和开发机制,不断改变利用方式粗放的状况。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转变单纯数量管理为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土地资源管理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控严审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先占后补、毁林开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快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和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土地调控体系,优化乡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突出草原生态优先理念,做好草原功能区划,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采取补播、鼠虫害防治、毒杂草灭治等综合措施,推广草地植被生态恢复综合技术,改进草原生态环境。强化草原监督管理,落实草原动态监测和资源调查制度,严格草原征占用管理,依法打击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加快重度退化草原补播改良。加强牧区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人工饲草料基地和棚圈设施,科学利用草原,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坚持草畜平衡,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采取禁牧、休牧、轮牧等措施,恢复天然草原植被和生态功能,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三、加强林业生态保护

重点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护林体系、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羌塘藏羚羊野牦牛国家公园、森林抚育、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水土保持、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努力减少森林火灾损失。认真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针,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四、强化水生态治理与保护

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地市“三条红线”指标,即用水总量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加强对水生态的保护,加强水资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建设。有效保护高原河湖生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0平方公里。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水生态的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加快构建水、草、林一体的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湿地保护奖励、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牧(耕)还湿补助等。


专栏5  农牧业生态环境重点工程

01草地保护工程

实施退牧还草4600万亩。治理鼠虫毒草害2200万亩。建设旱作人工饲草料基地和阿里绿洲型饲草料基地、灌溉人工饲草料基地。

0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对工程区内天然林进行全面有效管护。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抚育森林工程。

03退耕还林工程

完成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改造低产田。

04“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

完成营造林88万亩以上,进行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提质改造、建设农田防护林、绿色通道和森林围城。

05拉萨市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

在“一江两河”中部流域的拉萨、山南、日喀则3地(市)完成营造林80万亩以上。

06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

继续实施森林围城、森林水系、绿色通道三大绿化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

07森林抚育工程

计划抚育森林面积280万亩以上,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和非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工程。

08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重点对巴松错、岗日波齐、热振、比日神山等4个国家森林公园进行规范化建设。新申报一批国家级森林公园。

09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重点对日土热帮河流域湿地、阿里噶尔河流域湿地、日喀则多庆错、尼玛当热雍错、嘉黎嘉乃玉错、加查拉姆拉错、工布江达朱拉河、阿里狮泉河、类乌齐紫曲河、琼洁琼果河、洛隆卓玛朗错、比如娜若、边坝炯拉错、日喀则若区、那曲班戈等15个湿地实施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

10 水土保持工程

在国家及自治区重点治理的区域、重要城镇周边、人口密集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突出改善民生、突出规模效益、突出区域特点、突出示范效益,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平方公里。

11 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

对主要江河湖泊源头区、城镇水源地保护区、高原内陆河控制开发区、跨界河流区以及其他生态功能区等5类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12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重点对雅鲁藏布大峡谷、珠峰、色林错、羌塘、察隅慈巴沟和巴结巨柏等9个自然保护区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完善科研监测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业管护队伍建设工程。设立一批管理站,配备专业管护员。

13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工程

通过退化、沙化草地实施禁牧、草方格固沙、砾石压沙、生物措施治沙等手段,治理各类沙化土地面积13.6万公顷。通过加强封禁保护区网围栏等管护设施及监管能力建设,促进区内植被自然恢复,新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7万公顷。

14农牧区传统能源替代工程

在适宜地区建设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

第二节 强化农牧业环境保护与突出问题治理

一、防治农田污染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使用效率,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种植绿肥,到2020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努力实现化肥施用量零增长。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到2020年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努力实现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二、综合治理养殖污染

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推广畜禽规模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基本资源化利用,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全面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健全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控制近河湖、水库等水域的养殖容量和养殖密度,开展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生态修复,推广高效安全复合饲料。

三、建设美丽乡村

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继续实施“八到农家”工程,加快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推进农牧区饮水安全、供电、通信、乡村道路硬化、太阳能公共照明、村庄绿化美化等民生项目,促进城镇公共设施向农牧区延伸。继续推进农牧区危房改造及建筑节能,完善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加大传统民居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落保护力度,建立原生居住保护区,合理开发利用传统村落民居资源,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着眼生态和民生,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和同步搬迁工作,重点做好非边境高海拔地区,建设好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可致富、有保障,同时做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第三节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实施农牧业抓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行动计划”,加强农牧产品的产地认证、产品认定工作。大力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农药,引导生产者科学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推行统一的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集中创建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整建制推进示范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二、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

加快特色农产品技术标准制订,强化先进标准应用和实施,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标杆评选,大力提升产品质量。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强化 “绿色西藏”、“净土健康”名片效应,加强产品品牌培育,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引导企业完善品牌管理,打造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藏”字头农产品品牌。开发高原特色地理标志产品资源,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对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加强特色优势产品整体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全面展示西藏农产品品牌,推动更多产品进入区外市场。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打击各类非法添加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优先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可追溯的信息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制度,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运行长效机制。加强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稳定增加经费支持。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建立诚信制度。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专栏6 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程

01动物防疫体系

新建6地市、73个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及冷链设施、、拉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及植物检疫监督所。

02植物保护工程

建设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基地、统防统治示范区等。支持发展生物农药、生物医药。

0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提升改造农业部农产品质检中心(拉萨)、西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新建聂拉木等7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第六章  开放助农着力加强对外合作

坚持双向开放、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着力加强农业对内对外合作,深化农业对口援藏,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的水平。

第一节 深化农业对口援藏

牢牢把握全国农业对口援藏机遇,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拓展农业援藏的深度和广度,把借助外力与发挥内力优势相结合,努力形成机制健全、措施有力、上下联动、效果显著的全方位农业受援工作局面。加强与援藏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积极争取、加强衔接、强化措施,加强援助和受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力求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方面提前谋划、提前介入;积极争取把各省市对口援建项目与西藏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西藏特色农牧产业发展商贸物流重大项目建设、西藏农牧产业龙头企业发展、西藏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对接起来。扩大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援藏省市资金、科技、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优化支持布局,使援藏力量更多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方面倾斜,向特色农牧产业基地、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拓宽交流合作领域,构建市场化合作模式,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结合西藏经济发展实际和资源、生态、环境特点,制定出台鼓励内地企业参与西藏农牧产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探索资金、技术、土地经营权等股份化合作,开展对口援助与定向市场建设试点。

第二节 促进农牧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改善边境贸易通道和边民互市贸易点设施,加快农产品、肉类、活动物等指定入境口岸建设,在口岸开展国际(跨境)物流。建设电子口岸,提升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检验检疫)、一次放行”的关检合作通关模式。进一步强化贸易促进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农牧产品贸易对保障主要农牧产品供给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作用。贯彻落实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外商经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准入制度。推进进口来源多元化,建立长期稳定的进口渠道。加强进口农牧产品对同类产业的影响评估,防止对我区农牧业发展造成影响。在继续扩大优势和特色农牧产品出口的同时,积极拓展自产产品加工出口,提升附加值,发挥高原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对农牧民增收的积极作用。

第三节 促进农业对外合作

拓宽农业“走出去”渠道。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推进农牧业对外开放,着力推动外向型农牧业发展。加快建立外向型农牧业发展基地建设,瞄准南亚市场,按照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区域布局,在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内建成一批特色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创新农产品营销体系,加强农畜产品出口南亚服务平台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构建农畜产品对外营销网络,努力扩大特色优势农畜产品出口外销。积极开展农牧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尼泊尔农牧业科技合作,充分发挥我区高原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不断拓展农牧业国际合作领域。

提高农业“引进来”质量和水平。借助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引资引智力度,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力度。

第七章  共享富农着力改善民生增进福祉

着眼民生福祉,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非边境高海拔地区牧民整体搬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用好政策,敢于“啃硬骨头”,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三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三有”(有技能、有就业、有钱花)、“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使贫困人口享有稳定的吃、穿、住、行、学、医、养等保障,享有更加和谐的安居环境,享有更加均衡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享有较高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确保59万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贫困县如期摘帽、贫困村如期退出。

强化脱贫措施。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坚持“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搞好“六个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戍边固疆、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反分裂斗争、防灾避灾、产业发展相结合),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整合资源力量,坚持各项工作向脱贫攻坚聚焦、各种资源向脱贫攻坚聚集、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聚合,做到政策保障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产业带动到位、项目安排到位、民生服务到位、社会帮扶到位、援藏支持到位、群众参与到位“八个到位”。实施“十项提升工程”(水电路讯网、教科文卫保),实施整体脱贫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快推进对口支援省市扶贫协作,开展好“百企帮百村”扶贫行动。巩固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援藏扶贫“五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完善退出机制,明确扶贫对象退出标准、退出程序,严格脱贫验收办法,对脱贫成效要让社会来监督、让当地群众来评价,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第二节 同步推进非边境高海拔地区牧民整体搬迁

加强与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统筹协调,同步扎实推进非边境高海拔地区牧民整体搬迁。以群众自愿、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完善配套、整合资源、稳定致富、自力更生、各方支持为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安置地水土资源条件、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城镇化进程、建档立卡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引导非边境地区高海拔牧民向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城镇、景区景点、产业园区和现有贫困户安置点适当集中安置。重点围绕产业配套、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治等内容,统筹推进高海拔地区生态移民搬迁。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等,实现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做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

第三节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办好农村教育事业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因地制宜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双语教师、“双师型”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养培训和引进力度。认真研究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覆盖的县,本地教师到乡镇完小、幼儿园支教的办法,推进区内外、城乡教师交流。不断完善15年免费教育和“三包”政策,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三包”经费补助标准,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落实好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搞好农牧区学校双语教育,提高农牧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比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健康西藏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重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牧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推进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倾斜。完善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加大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培养力度,在区内高校定向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加强在职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扩大医务人员到内地培训规模,力争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人。加强巡回医疗,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健全基层藏医药服务体系,提升藏医药服务能力,实现所有县(区)、乡镇藏医药服务全覆盖。深入实施农牧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建设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为核心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积极预防农村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高原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以及精神疾病,加强国省道公路沿线乡镇急救网点建设,提高农村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实施农村急救体系建设。

三、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

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放映、送书送报送戏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全面解决20 户以下已通电自然“盲村”广播电视覆盖,在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继续加强农家书屋和农村阅览栏(屏)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特色文化活动。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继续实施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组织网络化、活动品牌化、供给多元化”,鼓励引导农村居民参与科学健身、共享运动健康。促进各类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高原科学健身指导,推动大众体育活动常态化、生活化。发展农村校园体育,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90%以上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把丧失劳动力的五保户和地方病患者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完善被征地农牧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先保后征。做好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农牧区医疗制度为基础的农牧民医疗体系。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对高原多发疾病医疗费困难的予以财政补助。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加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全部纳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相结合,形成以家居为主体,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健全与物价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年度目标人数、扶贫标准动态调整情况、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财力可能等因素,逐年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农村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

第四节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

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民族风情、彰显地域特色,着力推进地县行政中心、特色小镇、骨干公路节点小镇和边境小镇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农田草场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农牧区人口向城镇适度聚集。促进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研究制定支持各地加快发展的差别化政策,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

着眼增强城镇凝聚要素、带动发展的能力,推动拉萨市引领发展、六个中心城镇率先发展、重点县城和特色城镇加快发展,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人口容量,提升综合承载能力。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突出本地城镇化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目标,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强化产业和就业支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推进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形成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协同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改革农村户籍制度,充分尊重转户对象意愿,保障转户村民的自主选择权、农村权益的自主处置权,鼓励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落户,促进农牧民工市民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牧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明确各县、重点乡(镇)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定位分工,结合城镇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一批工业集镇、旅游集镇、商贸集镇和综合集镇,实现城镇优势互补,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和谐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地域文化特色鲜明,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三、优化城乡产业链接

围绕增强造血功能、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群众就业,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县一品、各有侧重,坚持群众熟悉、就近就便、能干会干的原则,加快产业建设,做到群众不离家、不离土就能融入产业发展,真正让产业带动一方发展、富裕一方群众。按照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七区七带”的要求,强化基地建设和规模化生产。大力发展品牌农牧业,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依托中心城镇发展都市和城镇农牧业经济圈,发展与城镇居民消费、加工业和旅游业紧密结合的订单农牧业,加大设施农牧业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牧业。改造传统农牧业,发展绿色生态农牧业,促进种养、加工、营销方式向适应市场方向转变,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支持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牧业产业,推进农牧业区域化、专业化、社会化、高效化,带动农产品加工业的提升。扶持农牧区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产品等进入城镇流通、销售,城镇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向农牧区延伸。

四、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积极实施生产要素适度集中战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生产方式,临城、临路、临园、临景大力推进农牧区小康村建设。进一步释放生产要素活力,破解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各类资源顺畅流转。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制度,拓展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建立主体平等、产权清晰、竞争有序、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农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研究探索农村农房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试点,促进农村土地、房产、资源等要素合理合法流转。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积极争取在金融服务不足的地区设立银行网点或引进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三农”和小微企业。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科学决策、科学组织,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治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重农强农调子不能变、力度不能减,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重要作用。

第二节 加强组织领导

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结合本部门、本地市发展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资源,统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各项重大工程,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加强规划宣传,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农牧业、关注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节 建立投资保障机制

落实中央关于“三农”政策有关规定,确保各级财政对农牧业的投入不断增长,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牧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及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逐步提高农牧业研发投入占农牧业增加值的比重。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牧业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牧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土地整理等规定。提高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财政贴息资金作用,完善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农牧业投入来源,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牧业农村,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第四节 用好用足用活优惠政策

积极推进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县域内银行金融机构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政策。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提升支农的广度和效率。用好投资和产业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优先安排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配套资金。落实各项产业政策,支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政策。加大农村教育、卫生、科技等实用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待遇,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真正做到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

第五节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构建起城乡发展稳定的长效机制,形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深入落实好建强组织、维护稳定、帮助致富、感恩教育、办好实事等“五项任务”,使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完善和落实农牧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双联户创建”活动。开展“五个好”乡村党组织、群众满意的乡镇综合服务站创建活动。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推广在社区、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强化农牧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牧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确保全区现代远程教育乡村网络基本覆盖。

第六节 巩固基层治理体系

构建基层法治体系,建立完善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教育机制,构建基层依法治理平台和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基层事务依法办理、基层问题依法解决。构建基层自治体系,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切实提升自治能力和自治活力。围绕提高自治水平这个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继续抓好“两件大事”,坚决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一系列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藏”,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驻村驻寺工作,深入开展“双联户”评选活动,创新寺庙管理,加强城镇网格化管理和边境管控,确保社会局势和谐稳定。


内容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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