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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8  编辑:陈亚丰

《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2017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这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扎实推进扶贫开发法制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成果。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政治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农村扶贫开发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全省扶贫开发法治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标志着全省扶贫开发有了重要法律依据和坚实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扶贫开发责任,规范扶贫开发行为,提升扶贫开发工作能力和质量效果,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深入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条例》从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的出发,从扶贫责任、扶贫对象、扶贫措施、资金和项目、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各级各部门和扶贫对象的责任权利做了明确法律规定,体现了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原则,体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必须在认真系统学习原文的基础上,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学懂悟透《条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全过程各环节,严格做到依法扶贫。一要准确把握和依法履行扶贫开发责任。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二要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认定机制。支持引导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主动参加扶贫开发,依靠自身力量增收脱贫。三要依法制定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在政策制定、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对贫困地区优先扶持,依法落实好扶贫开发各项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四要依法加大扶贫投入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效益,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五要依法开展扶贫开发监督考核。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六要依法追究扶贫开发法律责任。对扶贫开发中各种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全省扶贫开发顺利推进。

三、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条例》作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措施,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条例》逐条逐项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各部门要把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知识竞赛、扶贫大讲堂、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扶贫干部系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责任义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条例》,贯彻《条例》、把《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律职责。

二要广泛深入宣传。要把广泛宣传《条例》和进村入户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扶贫政策紧密结合起来,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以扶贫讲堂、周末课堂、标语上墙、手册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条例》贫困群众家喻户晓,基层干部人人知晓、社会各界广泛知晓。要把《条例》作为扶贫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下,开辟专栏专题,运用网站微信,特别是抓住全国扶贫日、普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条例》,支持扶贫事业。

三要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行扶贫责任,加大扶贫投入,落实扶贫政策措施,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要健全完善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要精准识贫、动态管理、严格贫困退出标准程序,确保脱贫质量成色;要积极探索扶贫扶智扶志扶德相结合的办法措施,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自立自强实现增收脱贫持续发展。

四要抓好督导落实。要以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抓好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把《条例》贯彻落实作为督导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条例》,依法规范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要密切配合各级人大做好《条例》执法检查等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作风攻坚推动脱贫攻坚,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为全省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各市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作为年度总结的重点内容,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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