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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若干意见》(晋发[2017]37号),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圆满完成到2019年全省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工作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吕梁山、太行山两大片区,包括天镇、广灵、偏关、静乐、宁武、临县、兴县、石楼、大宁、永和等10个深度贫困县在内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尚有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需要通过整体搬迁才能摆脱贫困。这些贫困自然村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社会文明程度低,实施整村搬迁是解决深度贫困的有效办法。加快推进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目前极为紧迫的政治任务,也是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决打赢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这场硬仗。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省3350个深度贫困自然村分三批实施易地搬迁,要求2019年底前全部入住新居,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规划布局。实施整村搬迁,要规划先行,统筹解决好人、钱、地、房、树、村、稳等7个问题,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多渠道筹措搬迁资金,科学确定安置点,合理确定拆迁补偿,加强生态建设,建立新的管理体系,做好搬迁人口后续产业就业,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2.强化“六环”联动,加快推进搬迁。紧扣精准识别对象、新区安置配套、旧村拆除复垦、生态修复整治、产业就业保障和社区治理跟进等环节,签订搬迁协议,细化奖惩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工作。

3.严把政策标准,牢牢守住“五条线”。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守住搬迁对象精准的界限,守住人均住房面积的标线,守住搬迁不举债的底线,守住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守住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确保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平稳、健康、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确定搬迁对象。

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搬迁,首要任务是准确敲定整体搬迁的自然村,在此基础上,确定其中的搬迁贫困户、贫困人口,确定需要同步搬迁的农户、同步搬迁的人口,建立完善一户一档、细化落实一村多策。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库,完善搬迁村、搬迁户的基本信息,做到户有明白卡、村有花名册、乡镇有档案、县里有台帐。加快建设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大数据平台,确保线上数据全面准确,线下工作真实可靠。确保搬迁名单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标注一致,真正做到搬迁对象精准到村到户,精准搬迁不漏一人。

(二)因户施策合理搬迁。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一村多策、因户制宜、多样化确定搬迁安置方式。集中安置点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认真排查潜在自然灾害风险,综合考虑交通水源和自然条件,确保安置点满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后续脱贫发展要求;购房安置要严格审核、控制成本,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可采取直系亲属合户安置等方式,避免购房大额负债,充分体现政府关心、儿女孝心和社会爱心。同时,允许搬迁农户采取货币化方式实行分散安置,自主选择搬迁后的生产生活环境。

高度重视老年人搬迁安置。各地要把老年人搬迁安置作为整村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建设集中养老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方式实现集中养老全覆盖。适应多样化要求,鼓励老年人投亲靠友、分散搬迁。对少数不愿远离的农户,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采取就近搬迁、邻村安置等方式,下决心“挪穷窝、刨穷根”。通过优先实施退耕还林、优先发展经济林、优先落实光伏扶贫等多种途径,确保老年人搬迁后收入来源有保障,并且不低于原先的经营性收入,彻底解除老年人搬迁的后顾之忧,确保整村搬迁到位。

(三)加快建设安置新区。

搬迁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要结合地域文化传统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突出乡土气息、特色风貌,注重实用美观、方便生活,不能把安置住房建设成千篇一律的“排排座”。除县城周边集中安置点外,原则上不建设楼房。坚持“保障基本、安全适用”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不走样,切实做到不超面积、不超自筹、不超成本。加快办理前期手续、积极承接信贷资金、优化审批和招投标程序,着力提升对象精准率、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工程竣工率、搬迁入住率和群众满意率等六项指标,加快推进工程进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规定,确保质量和安全。对在搬迁安置建设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同步推进设施配套。

安置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配套,要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积极整合各类资源,配套完善水、电、暖、气、路和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医疗卫生、中小学幼儿园、商业超市、金融服务点、养老中心、公共浴室等公用事业;有条件的要配置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雨水收集设施,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提升基础设施功能和移民新区村容风貌,实现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依托现有资源或加大资金投入,为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文化活动场所、村级组织工作室、停车场和物业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精心打造美丽乡村、新社区。

(五)产业就业要有保障。

要改善经济发展方式,以“一村一品一主体”为载体,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增加搬迁农户收入。以提高劳动技能为重点,认真搞好搬迁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实施免费定向培训,建立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平台,打造特色劳务品牌,确保每个搬迁贫困户有一个稳定就业劳动力。实施光伏扶贫,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实现整体搬迁自然村光伏扶贫指标应保尽保;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积极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和奖励补助扶贫,林业公益岗位、养护岗位等要与整村搬迁贫困户精准对接,同步推进生态保护与搬迁后续发展。城镇新增公益性岗位,统筹用于整村搬迁贫困人口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六)社区治理及时跟进。

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后,要及时建立和制定新的管理体系和办法,妥善处理好原村集体的集体产权关系,有序调整完善村级行政建制,重视加强整村搬迁后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村民自治组织,调整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费用。积极创新移民新村社区治理方式,农村大中型集中安置点逐步实行社区化管理、小型安置点实行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城镇集中安置点实行社区化管理,妥善处理矛盾问题,尽快使其融入新的环境,努力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管理科学的新农村、新社区,同步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

(七)拆除复垦稳步推动。

深入细致地做好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动迁工作,逐户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建立健全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机制,将人均1.5万元的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资金以住房奖补形式拨付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完成拆除的,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完成旧宅基地复垦的,人均再奖励5000元。同步搬迁人口的宅基地腾退复垦奖补资金,各地可按照常住在村、季节性居住和长期在外居住三种类型,实施分档次、差异化奖补,人均奖补资金不超过1.5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用好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搬迁人口宅基地腾退拆除奖补政策资金,促进土地全面复垦和充分利用。县、乡人民政府要细化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制定拆旧方案,原则上搬迁农户入住6个月内完成旧房拆除工作;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

(八)着力推动生态修复。

旧村宅基地拆除复垦后,主要实施生态修复。易地扶贫搬迁应优先复垦为耕地,鼓励当地优先发展经济林,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互促双赢。同时,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原则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并确权到户,赋予搬迁农户相应的承包经营权,与其他土地享受同等权益。高度重视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后的资源利用,盘活使用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适宜旅游开发的旧村住房,经县级政府审核批准,可以结合搬迁后续发展,实施改造提升,发展乡村旅游。

(九)强化搬迁资金保障。

加大对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的信贷资金投入。国开行山西省分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要加强对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与承接平台和项目的对接,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及时安排项目信贷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县委书记、县长的第一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尤其要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委书记、县长的第一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采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等工作方法,选择群众搬迁积极性高、“两委”组织战斗力强的村庄先行试点推进,及时总结经验作法,通过典型示范,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搬迁安置、拆旧复垦、旧村开发和后续发展。

(二)做深、做细、做实整村搬迁基础工作。

全面摸底、认真核准需要整体搬迁的深度贫困自然村,结合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逐村、逐户、逐人核准搬迁对象,完善“一户一档案”基础资料,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准确标注,已脱贫人口中应搬迁未搬迁的要脱贫回退,搬迁对象标注不准确的要取消。要提前征求搬迁群众意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合理选择安置地点和搬迁方式,确保全省需要整体搬迁的深度贫困自然村应搬尽搬、程序规范,不落一村、不落一人。

(三)县级要尽早制定因户施策的整村搬迁工作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重、链条长、涉及面广,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情况更加复杂。凡是有自然村整体搬迁任务的项目县,要尽快制定工作规划,认真对待、周密安排、统筹谋划、深入落实整村搬迁的相关手续、工程建设、搬迁安置、拆旧复垦、后续发展等工作,按照科学具体的保障机制和进度安排,倒排工期、强力推进。

(四)实施最严格的督查考核。

各地要把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列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重点,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的基础上,实施更加严格的督查考核,将其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每周通报、每月调度、每季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强力推进深度贫困自然村整体搬迁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9日


内容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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