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山西
《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山西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攻坚期,也是我省扶贫开发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决战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省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形势

一、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扶贫开发作为最重大的民生工程,坚持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3+1”的工作路径,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持续不断加大产业开发支持力度,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组织实施片区产业攻坚、企业产业扶贫等重大举措,组织6010名领导干部开展包村增收活动,帮助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增收项目3.73万个。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2010年的2520元增加到2015年的6078元,年均增幅达到19%。全省贫困人口由452万人减少到23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8.7%降到9.6%。

贫困地区特色增收产业快速发展。立足区域比较优势,支持贫困县实施特色种养业片区开发项目57个,2949个村、89.8万贫困人口受益;36个国定贫困县实施特色产业开发为主的整村推进,1440个贫困村、46万贫困人口受益;企业产业扶贫工程带动2935个贫困村、50.9万农户发展生产基地,13.6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带动14.8万农户发展生产创业增收;26个县实施亚行贷款山西河川流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成种植、养殖特色产业基地99个,4万农户受益。

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显著提高。远抓教育,近抓培训,累计扶持贫困人口75.25万人,其中资助大学、高中、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贫困生21.55万名,因学返贫现象大大减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贫困人口的实际和就业意愿,以订单等方式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训25.2万人次,转移就业率80%以上。设施蔬菜、畜牧养殖等适用种养技术培训28.5万人次,涌现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贫困地区科技应用水平大幅提高,特色产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稳步推进。累计投资640亿元,扎实推进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农村两轮“五个全覆盖”工程;投资400亿元实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五件实事”;投资350亿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130万农民喝上了干净水,116万农民住上了安全房,优化整合小学4051所,改造县乡公路、新建改建通村水泥(油)路2800公里,4400个村通天然气,600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清洁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观。

精准扶贫重点工程初见成效。组织实施国家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支持大同、临汾两市5个贫困县的56个贫困村建设村级分布式电站,建设总规模200MW的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12座。出台《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省32个贫困村被国家批准为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推进电商扶贫工作,乐村淘网、唯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贫困地区签订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依托淘宝大学培训平台,培养电商扶贫创业带头人1150人。通过培训各级扶贫工作队队员、贫困村村委、大学生村官,进一步提升帮扶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提速。累计投入3094亿元,支持吕梁、太行两大片区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片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1.7%,农民收入增长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天镇至大同高速公路等20个交通项目建成通车,16个交通项目开工建设。吕梁山片区开工建设中部引黄、西山提黄灌溉等重大水利工程,在山老区实施“一村一井”工程,发展灌溉面积20万亩。实施吕梁山736万亩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工程。临汾大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运行。

二、问题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我省扶贫开发任务艰巨、形势复杂,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农村贫困状况仍较严重。一是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全省119个县(市、区)中,102个县(区)有贫困人口;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以下统称县)58个,贫困村7993个;贫困人口232万,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9.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二是贫困程度深、农民收入低。80%以上的贫困人口集中在西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东部太行山干石山区和北部高寒冷凉区,2/3的贫困村农民人均收入不足3000元。三是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大量存在。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致贫的占31.7%,这些贫困人口丧失基本的劳动能力,依靠自身努力无法脱贫。

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要素支撑不足。一是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开发规模不大,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加工转化能力不高,产业链条不长,科技支撑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企业产业扶贫受经济下行、效益下滑影响,项目投资意愿不足,进展较慢。二是针对贫困人口的金融产品缺乏,金融富民扶贫工程贷款门槛高、担保要求严、手续复杂,农业企业和贫困户贷款困难,金融扶贫受益农户普及率不高,农民进一步增收的要素缺少资金支撑。

经济环境对扶贫约束趋紧。一是我省经济增长放缓,财政减收,扶贫投入增长的难度加大。同时,受经济下行影响,新增就业岗位减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困难。二是受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低迷和国内库存积压严重等因素影响,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增大,各类特色农产品价格下跌甚至达到近50%,农业生产成本又居高不下,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十分困难。三是近年来煤炭市场持续下行,煤炭企业转型困难,不少产煤县成为财政困难县、产煤村成为增收困难村。

精准扶贫措施还需强化。一是建档立卡指标体系还需逐步完善,数据精准度还需进一步提高,从基本准确到比较准确,今后还需更加准确,力求精准。二是扶贫项目存在不接地气、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参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社会资金整合度不高,客观上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为了兼顾平衡,不少地方采取了“大水漫灌”扶贫方式,难以做到精准扶贫。四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配套产业发展滞后,搬迁的贫困人口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支撑,因灾因病返贫的潜在风险加大,后续扶持问题比较突出。

扶贫开发管理体制亟待完善。一是目前扶贫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全省脱贫攻坚任务。扶贫开发办作为办事机构,宏观协调各行业部门扶贫工作的手段不足,难以将脱贫任务细化到有关部门。二是各级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滞后,机构编制缺少,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力量不强,与完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艰巨任务要求不相匹配。三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政策不多,现有资金使用渠道整合度不高,没有形成集聚效应,使用效率低。

三、优势和机遇

在综合分析问题与挑战的同时,必须准确判断把握我省脱贫攻坚的诸多发展优势和战略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扶贫开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向党中央立下了军令状,脱贫攻坚已成为全党和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省委、省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摆在全省工作突出位置,成立了由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八大工程”20项行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表明了如期实现同步小康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贫困人口增收举措更加有效。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速度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为贫困地区发展草牧业为主的规模养殖、设施蔬菜花卉、干果经济林、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提供了重大机遇。在试点基础上,旅游扶贫、光伏扶贫和电商扶贫等新兴绿色扶贫产业在全省逐步推开,有助于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省政府组建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为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资金保障。

贫困地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等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农村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扶贫开发已经开始从政府、社会“外部驱动”转为“内外联动互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能。农村土地确权等农村改革综合推进,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逐渐破除,农业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扶贫开发工作经验更加丰富。“十二五”扶贫开发实践中,开创了一系列适合山西扶贫的新路子、新举措,在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光伏扶贫试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企业产业扶贫工程等方面,形成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各类项目实施,使扶贫系统干部职工与基层干部群众得到了锤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区域脱贫攻坚举措更加精准。吕梁市全面铺开“3105”重点工作,突出抓好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贫困村光伏扶贫全覆盖、护工家政人员就业培训,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十大重点工程。大同市推进“136”发展战略,实施特色产业脱贫等八项行动。忻州市启动实施“3659”脱贫攻坚策略,实施产业扶贫等九项脱贫攻坚工程。临汾市重点抓好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和消费扶贫四项“亮点工程”。太原市制定《关于开展“城区包乡、单位包村”对口精准帮扶的实施方案》,六城区和开发区设立精准帮扶专项资金,对口扶持娄烦、阳曲两个贫困县。运城市成立产业开发等十个专项工作组,初步构建起合力攻坚的大扶贫格局。

面对挑战和机遇,山西扶贫开发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咬定脱贫攻坚目标、压实精准脱贫责任、完善精准帮扶体系、创新政策保障机制,采取超常规的办法措施,组织动员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做出新贡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摆在全省工作突出位置,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五个一批”为总路径,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内生脱贫动力,精准实施特色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培训就业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社会力量帮扶脱贫攻坚八大工程,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着力补齐贫困和生态脆弱两个短板,提升稳定脱贫能力,确保全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以上率下,扛起脱贫责任,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加强脱贫成效考核督查,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坚持精准扶贫。按照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要求,树立精准扶贫理念和思维,精准聚焦识贫、扶贫和脱贫各个环节,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坚持改革创新。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新形势新要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扶贫资金整合机制,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建立廉洁扶贫机制,健全贫困退出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体制保障。

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脱贫攻坚同生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大贫困地区生态建设投入,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统筹治山治水,协调增绿增收,把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生动实践。

坚持群众主体。扶贫先扶志,注重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同抓并举,转变贫困人口的思想观念,激发群众主体的内生动力,真正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的转变。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

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找准贫困村、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因人因地施策,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培训就业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确保贫困人口一个不落脱贫,贫困县全部如期摘帽。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到2020年,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5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摘帽。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专栏1 “十三五”脱贫攻坚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属性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个)

58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贫困村(个)

7993

0

约束性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万人)

232

0

约束性

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万人)

56(贫困人口45万人,同步搬迁11万人)

约束性

农村贫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年均增速高于

全省平均水平

预期性

贫困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85

预期性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

≥97

预期性

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困户(户)

基本解决

预期性

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年经济收入(万元)

>0

预期性

四、战略部署

脱贫攻坚对象:102个县(区)在现行标准以下,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共232万人。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

脱贫攻坚范围:102个有贫困人口的县(区),重点是5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36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个。

专栏2 “十三五”脱贫攻坚重点县

类型

数量

贫困县(区)

国家级扶贫

开发工作

重点县

36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

长治市:武乡县、壶关县、平顺县

朔州市:右玉县

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

运城市:平陆县

忻州市:神池县、宁武县、五台县、河曲县、静乐县、

偏关县、五寨县、保德县、繁峙县、代 县、岢岚县

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 县、汾西县、吉 县

吕梁市:临 县、石楼县、方山县、中阳县、兴 县、

岚 县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2

太原市:阳曲县

长治市:沁 县、沁源县

朔州市:平鲁区、山阴县

晋中市:榆社县、昔阳县

晋城市:沁水县、陵川县

临汾市:古 县、安泽县、浮山县、乡宁县、蒲 县

运城市:万荣县、闻喜县、垣曲县、夏 县

吕梁市:离石区、柳林县、交口县、交城县

重点区域推进:以吕梁山、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1个县为主战场,加快我省区域性整体贫困地区的脱贫步伐。

专栏3 “十三五”国家特困连片地区贫困县

区域

数量

贫困县

贫困人口(万人)

吕梁山

集中连片

特困地区

13

忻州市:神池县、静乐县、五寨县、岢岚县

53.86

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吉县

吕梁市:临县、石楼县、兴县、岚县

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8

大同市:天镇县、阳高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29.90

忻州市:五台县、繁峙县

脱贫攻坚进程: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全力打好年度战役,用4年时间完成58个贫困县摘帽任务,5年时间实现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推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贫困县摘帽:2017年14个,2018年17个,2019年27个。

贫困人口脱贫:2016年50万,2017年66万,2018年54万,2019年43万,2020年19万。

专栏4 “十三五”脱贫攻坚年度任务

年度

脱贫县

脱贫人口(万人)

2016

50

2017

14个:保德县、平鲁区、山阴县、昔阳县、方山县、柳林县、沁源县、沁水县、陵川县、乡宁县、安泽县、吉县、夏县、闻喜县

66

2018

17个:娄烦县、阳曲县、阳高县、五寨县、河曲县、偏关县、中阳县、离石区、交口县、交城县、武乡县、隰县、蒲县、浮山县、古县、垣曲县、万荣县

54

2019

27个:大同县、广灵县、浑源县、灵丘县、天镇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岢岚县、右玉县、左权县、和顺县、榆社县、兴县、临县、岚县、石楼县、平顺县、壶关县、沁县、永和县、大宁县、汾西县、平陆县

43

2020

19

合计

58

232

脱贫攻坚路径: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方略,以“五个一批”为实施路径,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扶持115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4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通过精准培训促进就业,支持带动30万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通过实施生态补偿,使生态特别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内的42万贫困人口实现稳步脱贫;通过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和资产收益扶贫,帮助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50万左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兜底脱贫。“五个一批”工程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综合施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个不落地实现脱贫。

第三章 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增收能力

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分析贫困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围绕现代农业六大区域布局,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贫困县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水果、中药材、蔬菜、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七大特色优势产业,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在贫困地区积极推进光伏产业、乡村旅游和电商扶贫,精准扶持和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宜的特色产业,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能力。

一、特色农业扶贫

杂粮产业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杂粮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建设一批谷子、燕麦、荞麦、糜子、高粱及各类杂豆等标准化杂粮生产示范基地,加快杂粮“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推进杂粮全程机械化作业。加快谷子新品种推广,组装集成推广谷子精量播种地膜覆盖集成技术。创新杂粮营销方式,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订单农业等营销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市场范围。加快雁门关、太行山、吕梁山三大马铃薯优势产业带建设,协调发展脱毒种薯、加工专用薯和鲜食薯。支持贫困县建设脱毒种薯繁育基地、优质鲜薯和加工专用薯生产基地、种薯和鲜薯贮藏设施等,培育马铃薯加工转化企业。加大贫困县马铃薯脱毒种薯、全程机械化、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示范推广力度。

果业扶贫。大力实施果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工程,优先支持贫困村、贫困户扩大干鲜果种植面积,实施高效果业示范园区建设、低产果园改造和果园沃土工程。在适宜种植果树的贫困村,给予适栽品种优质苗木专项支持,指定专家技术服务,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培育技术示范户和技术带头人。果树示范园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在贫困村开展“果、畜、沼”小型果园循环经济模式,建立果园持续良性发展模式。完善果品储藏库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培育一批高效运转的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果品品牌,扩大山西果品的国内国际市场份额。

中药材产业扶贫。在贫困县实施道地中药材良种选育和资源保护工程,扶持贫困村建设黄芩、党参、连翘、柴胡、远志等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立大田、荒山、林下等中药材示范基地。恒山山脉区重点发展黄芪、柴胡、甘草等中草药种植,吕梁山黄土高原地区重点发展黄芪、柴胡、板蓝根等中药材种植,太行山太岳山区域重点发展党参、柴胡、连翘等中药材种植,晋南盆地重点发展黄芩、远志、地黄等中药材种植。实施中药材产地加工水平提升工程,重点培育贫困县中药材产地加工能力,改善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加快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山西道地药材产业化开发。建设晋中、长治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

蔬菜产业扶贫。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在贫困县建设国家和省级蔬菜标准园30个,优先支持贫困户新建、改建设施大棚,加快推进老旧日光温室改造。推进贫困县优质蔬菜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种植特色露地蔬菜,在北部贫困地区重点发展冷凉蔬菜。支持贫困户种植食用菌,推进贫困地区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完善蔬菜产地冷链物流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特色蔬菜产品的附加值。

草牧业扶贫。依托朔州草牧业种养加发展示范区,加快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在贫困县实施粮改饲草牧业发展工程、牛羊家庭养殖工程、猪鸡家庭养殖工程、退耕还草工程,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强化标准化养殖园区建设,扶持贫困村新建一批优质家庭(畜)牧场,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

农产品加工产业扶贫。发展特色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贫困县杂粮、林果、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畜禽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开发,推出一批保健、养生、方便等功能性食品,打造一批山西特色品牌产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研发攻关推广一批功能性杂粮、马铃薯等主食化半成品或成品食品。加大对带动贫困户增收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产业扶贫龙头企业。依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立“公司+基地(贫困户)+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的带动模式。在五台山建设杂粮特产展示交易区,支持山西杂粮等区域公用品牌参加国际农产品博览会,扩大山西特色农产品在世界各地的知名度和影响。

休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休闲农业增值计划,推动贫困地区采摘农业和农家乐等休闲农业发展,开发体验农业、健康农业、教育农业、认养(牛羊)农业和自助农业等新的休闲农业模式,促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邻近城镇的贫困村为城市人群提供果、菜、畜、加等农耕劳作场地,引导有条件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为城镇居民提供菜地、果园或小动物种养认领服务,开发以服务高端人群为主的自助酿造酒醋、自助加工米面等原生态农业。引导建档立卡户参与休闲农业建设,推行“公司+协会+农户”等模式,增加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

二、光伏产业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把发展光伏产业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光伏产业扶贫行动。发挥贫困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荒山荒坡广阔等优势,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将光伏扶贫作为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超常规举措,作为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方式,通过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农光互补电站和地面集中电站等多种形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与易地扶贫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相结合,通过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扶持无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乡村旅游扶贫

旅游扶贫示范区创建。充分挖掘贫困乡村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扶贫行动,促进贫困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制定旅游扶贫示范区(点)建设、评定标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旅游产业基础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贫困县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扶持旅游资源较优、扶贫潜力较强的旅游景区或重点村联合创建旅游扶贫示范点,推出和培育一批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示范户、金牌农家乐和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

推进景村共建扶贫。组织实施以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两村”建设为主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通过“景村共建、村企一体化”发展模式,以旅游开发促进周边农民致富,以景区发展带动当地农村发展。依托武乡、左权建设八路军革命文化为特色的红色农旅休闲带,依托壶关、沁源、陵川、垣曲、交城建设自然风光为特色的绿色农旅观光带,依托昔阳、沁县、榆社、五台、浑源建设人文历史为特色的古色风情领略带,扶持建设300个左右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引导贫困县重点村创建一批乡村类国家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

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加快旅游“最后一公里”建设,积极推进全域旅游,旅游配套设施向旅游扶贫重点村延伸,支持贫困县建设功能较为完善的县级客运站,重点村建设招呼站(牌)并开通客运班线,加快贫困乡村道路、环境整治、改厨改厕和家庭旅馆、小型超市、小型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乡村旅游食、住、行、娱、游、购六大要素的协调发展。

四、电子商务扶贫

加快电子商务网络布局。组织实施电商扶贫行动,加快贫困县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建设“消费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通道,实现“两有一能”(即县有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适宜建店行政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保障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特色产品或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山西品牌网上行”等展销活动,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和品牌培育。支持贫困地区电商人才培养,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贷款等支持。

提升电子商务服务水平。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合作社等优质商家入驻、加盟乐村淘、农芯乐、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云商、供销e家等大型电商平台。推广“田头市场+电商企业+城市终端配送”等营销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辟贫困地区特色产品网上销售专区,整合贫困县名特优农产品资源,特别是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性的农产品,采取原产地直供等多元化销售渠道,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电商用工扶贫,推动龙头电商到贫困地区定向招工,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入电商企业就业创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联手打造整合集信息、交易、仓储、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大型物流园区,建立从产地到餐桌的直供合作联盟,借势“一带一路”开展国际化经营,带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整合线下服务网点及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资源,推动快递物流企业与农村电商平台、农村客运班车合作,构建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健全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改善城乡末端配送设施条件,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大幅提升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水平,结合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快形成县、乡、村三级网络规模和示范效应,力争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村村通物流、通快递,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农产品流通创新基地认证工作。

专栏5 特色产业脱贫工程


1.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扶贫

杂粮扶贫项目。在40个贫困县建设200余万亩标准化杂粮示范基地,推广杂粮新品种、新技术。在贫困县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原原种、原种基地1.2万亩,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40%以上;优质鲜薯和加工专用薯生产示范基地10万亩,贫困县种植马铃薯实行政策性生产保险,并对保费进行补贴。

果业扶贫项目。推广10个水果优良品种,建设20个千亩高效果业示范园区,改造中低产果园10万亩,果园沃土示范50万亩。培训新型果农10万,重点培育100个以上以贫困户为主的新型果业经营主体。

中药材扶贫项目。在贫困县新扶持发展中药材种植面积25万亩,建设道地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50万亩,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实施中药材科技创新工程,建设中药材示范园区,培育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退耕还中药材工程。建立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

蔬菜扶贫项目。在贫困县改造设施蔬菜10万亩,新建设施蔬菜10万亩,建设国家及省级蔬菜标准园30个,建设优质特色露地蔬菜基地20万亩,设施蔬菜集约化供苗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0%以上;大宗露地蔬菜集约化供苗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0%。

畜牧扶贫项目。在贫困县大力实施肉羊“231”、绒山羊“252”和肉牛“212”家庭养殖模式;猪鸡养殖实施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养殖模式,鸡养殖实行“三固定、五统一”的合作模式或肉鸡养殖订单模式,猪养殖协调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实行“211”家庭牧场模式。在籽实玉米种植面积大的贫困县,推广种植青贮玉米、燕麦草等饲草作物,平均每个贫困户种植10亩;在羊和肉牛饲养量较大的贫困县,实施种植苜蓿、沙打旺等多年生牧草,平均每个贫困户种植20亩。在25°以上坡耕地面积较大的贫困县,积极引导贫困户实施退耕还草,增加退耕还草面积19万亩。

农产品加工扶贫项目。在贫困县新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家,达到50家,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突破600亿元,实现年均递增9%。带动贫困地区30万人就业增收,比2015年翻一番。加强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全产业链建设,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

休闲农业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建设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0个,创建纳入标准化体系的“农家乐”200个,培育一批“农家乐”集聚村。

2.新兴产业扶贫项目

光伏扶贫项目。以光照条件好的3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2016年全省光伏扶贫工程要惠及100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

旅游扶贫项目。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六小工程”(每个村建一个停车场、一个旅游厕所、一个垃圾集中收集站、一个医疗急救站、一个农副土特产品商店和一批旅游标识标牌),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对经营“农家乐”、农家客栈等乡村旅游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三改一整”(即改厨、改厕、改房、修整院落),改善贫困户旅游接待条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选择100个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乡村旅游模范村,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自驾车游客购买贫困户农副土特产品。实施“百企百村”结对帮扶工程。组织动员全省100家旅游企业、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游规划机构、旅游院校等单位,对100个建档立卡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利用3个全省乡村旅游培训基地对300个全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进行培训。

电商扶贫项目。支持贫困县积极参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活动。58个贫困县县级电商网络运营中心全覆盖,70%以上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适宜建店行政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网络销售自产产品或购买生产生活资料。支持名特优农产品网上促销活动,完善农村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开展电商专项技能培训,为贫困县培养农村电商从业人员10000名,支持建档立卡户开设网店。

构树扶贫项目。支持8个贫困县种植杂交构树,建设构树基地5000余亩,建设脱贫攻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构树精准扶贫试点,试点成功后,在适宜地区推广,探索种植—加工—养殖一体化扶贫产业链模式。

第四章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条件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准瞄准、创新机制,省负总责、市县落实、部门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超常举措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使所有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可及,收入水平明显提高,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全省人民同步实现小康。

一、易地扶贫搬迁

创新易地搬迁安置。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将解决不安全住房尤其是“土窑洞”作为易地搬迁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完成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11万人口任务。统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的政策衔接,对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给予适当支持,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搬迁。统筹做好采煤沉陷区贫困人口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实行户均人数、户均搬迁成本、户均补助标准和户均个人负担“四统一”。采取行政村就近安置、移民新村安置、依托小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五保供养安置等六种方式,建设1047个安置区(点),集中安置42.44万人;采取货币化方式分散安置13.56万人。鼓励各地采取符合实际的其他安置方式。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实行住房建设差异化补助政策。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社会保障、旧村开发和村庄撤并相结合,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合理布局安置点,同步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商业、养老、村级组织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在安置区建设住房和配套必要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暖、通信、排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易地搬迁特困户、供养户等贫困人群的宜居安居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行政村撤并工作。

扶持后续产业发展。坚持搬迁与发展“两手抓”,统筹谋划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创业,妥善解决好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优先支持安置区实施整村推进、乡村旅游、小额贷款、教育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落实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和扶贫等政策,通过土地流转、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搬迁户稳定增收。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结合“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适度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业、畜牧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围绕培育新的增收点,利用自有场地、租赁场所、商业店铺,发展商贸物流、农超对接、光伏发电、电子商务等经营销售项目。围绕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实施旧村开发、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小型水利、田间道路、退耕还林等基本建设项目。

加强迁出区土地整治。实施迁出区土地整治复垦工程,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摸底,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并与城乡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旧村资源、废弃地利用或土地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各地承担的土地整治工程及生态恢复治理、水利灌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向迁出区倾斜。

强化易地搬迁资金保障。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投入,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省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统筹承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农业发展专项贷款,通过发行债券、引进社会资本等市场化方式为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农业发展工程筹集资金,保障各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各级政府统筹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林业生态建设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后续产业发展和迁出区的生态修复。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贷资金筹措方案,指导信贷资金及时衔接落实,加大对搬迁贫困人口发展后续产业的支持。

落实公共服务政策。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创新落户政策,加快将搬迁户户口迁入安置区所在城镇或农村,并保障其在迁出地的各项权益。推行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搬迁户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对规模较大的移民安置区,各地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落实新建安置区优惠政策,不收取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取。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安置区,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项目税费优惠政策。

二、人居环境改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农村两轮“五个全覆盖”成果,大力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区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灶改炕改气。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通过建设垃圾中转站、创建达标村庄,启动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建设,实现县域农村垃圾治理规划全覆盖,建立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9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农民普遍走上平坦路、住上安全房、喝上自来水,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加大贫困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优先照顾残疾人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提高补助标准,探索采取贷款贴息、建设集中公租房等多种方式,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尊重农民居住传统和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改造方式,通过新建、加固等方式,引导贫困户建设安全、节能、舒适、美观的住房,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到2017年,全面完成32.11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有效解决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采用政府引导、企业配套、群众参与的治理办法,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引导沉陷区居民向集镇和人口聚集区集中。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原则,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12.5万户、39.9万人的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59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率达到35%。完成4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任务,复垦土地面积达到310平方公里。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环境调查,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政府动用机制的相关政策。统筹做好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庄涉及的贫困人口搬迁与易地扶贫搬迁的有效衔接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治理。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26个贫困县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核实灾害现状和搬迁治理规模,编制搬迁规划。对具备搬迁条件的,根据灾害危险程度和村民需求,分期分批展开搬迁工作;对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可以通过工程治理有效解除灾害威胁;对既不具备工程治理条件也无法搬迁的村庄,将隐患点纳入群测群防系统,实行科学监测。

专栏6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工程

1.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5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万,确需同步搬迁农户人口11万。建设1047个安置区(点),集中安置42.44万人,货币化分散安置13.56万人。建立投融资平台,其中省级成立山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市级组建投融资平台11个;完善省市县专项资金承接使用管理体系。

2.人居环境改善。农村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到2020年实现全省10000个村的气化目标,完成32.11万户危房改造任务,解决现有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问题。100%的村庄实现垃圾定点存放清运,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35%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完成500个规模养殖场(小区、专业村)的畜禽粪污治理,1500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5个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设任务。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300个左右,市县两级分别创建300个左右。

3.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完成12.5万户、39.9万人沉陷区治理搬迁任务;完成59座重点国有老煤矿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40个重点复垦区的土地复垦任务。

4.地质灾害治理。完成2万农户地质灾害避让搬迁。

第五章 实施培训就业扶贫工程,提升贫困人口就业技能

对接京津冀一体化、环渤海经济圈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瞄准京津地区劳务市场,组织实施培训就业扶贫工程,以稳定就业为导向开展精准培训,促进30万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

一、劳务经济扶贫

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服务工作,实行实名制登记台账管理,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发挥“吕梁护工”“天镇保姆”“三晋面食”等具有山西特色的劳务品牌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全省劳务品牌产业化、区域化发展。以加盟特色劳务品牌形式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加强对劳务品牌的发展保护。对开展劳务品牌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稳定劳动力就业。增强输出地家庭帮扶功能,对输出劳动力家庭提供必要的帮助服务,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输入地权益保障功能,将劳务输出服务功能向输入地延伸拓展,主动与输入地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为输出劳动力提供后续跟踪服务,确保输出人员有依托、无风险、安心工作。

壮大劳务输出产业。引导劳务输出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起步阶段由政府主导,整合社会力量,利用各类就业服务资源,搭建劳务输出服务管理平台。在一定基础上,逐步向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开发过渡。鼓励各地组建企业性质的专业劳务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形成完整的劳务输出产业链条,进而完全走向市场。

二、转移就业培训

实施就业精准培训。瞄准区域、瞄准工种,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订单培训、定向精准培训。以“春潮行动”为抓手,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贫困村短期务工及就业竞争力比较弱的贫困劳动力,结合就业创业实际和培训要求,开展多层次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引导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对在岗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统筹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认证、鉴定等资源,提高培训质量,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掌握实用技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达到80%以上。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开展就业培训给予补助。大力支持针对农村贫困妇女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活动。

抓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选择有一定创业基础、创业愿望且愿意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共同致富的能人大户,在贫困地区农村以创办企业、实体、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为主要对象,进行致富能力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育2-3名致富带头人。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创业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到户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入股、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双方的参与积极性,引领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

优化转移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就业岗位。及时更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就业岗位信息,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贫困家庭成员尽快实现就业。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建立基础台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转移就业规模增长和工资性收入同步增长的目标。

三、职业技能培训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瞄准劳动力市场需求,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体为依托,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以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为主,兼顾生产经营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对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农业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农业科学技术培训,精准培育认定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职业粮农、菜农、果农、牧农等。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力度,采取多种培训就业方式,培育15万贫困农民自主创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发展农业生产脱贫。加快贫困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机构建设,改善农民教育培训条件。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扶贫行动,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贫困县职教中心建设,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督导评估验收。贫困县统筹制定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方案,支持职教中心等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劳动力转移和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的精准培训任务,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以及普通高中毕业生都进入中职学校、高职学校,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培养持有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从根本上增强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和内生动力,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加大贫困县职业教育支持力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和贫困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并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期间的住宿费和书本费,保障更多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组织农业类职业院校对留在农村的贫困青壮年农民通过“送教下乡”的方式实行精准培养培训,促使其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实现增收致富。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支持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和当地需求创业兴业,鼓励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特色经济,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创业渠道,吸纳转移就业。通过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服务、工商注册和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率,拓展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创业就业的渠道。

专栏7 培训就业扶贫工程

1.培训就业扶贫。精准就业培训转移劳动力30万人。为贫困家庭“两后生”、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支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实现10万贫困农民在企业就业。组织15万贫困人口和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每个贫困村培育2-3名致富带头人。

2.转移就业服务。推进县级及以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重点建设贫困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组织“春潮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劳务对接活动。实行“员工制”管理,促进劳务输出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和参加社会保险。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劳务输出社会保险补贴试点工作。

3.职业教育。建设10个贫困县职教中心。招收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青壮年农民5000名。

第六章 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推进贫困地区绿色发展

坚持脱贫攻坚和生态建设相结合,组织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统筹贫困地区治山治水,把建设绿水青山的过程变成收获“金山银山”过程,确保生态脱贫42万人。

一、创新生态扶贫方式

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适当延续退耕补助,保障贫困户收入不减。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力度,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省里给予配套补助,新增退耕还林任务重点安排到贫困县。利用国家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未成林造林地保护工程资金,创造更多生态保护就业岗位,鼓励贫困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和管护收入,提高受益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护林员选用机制,将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贫困县护林员岗位重点提供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升贫困人口参与度和收益水平。

推进绿色产业扶贫。推行购买式造林机制,加快宜林荒山绿化进程,增加森林资源,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5%。积极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参与林业生产,提高收入水平。对贫困户参加的造林专业合作社,采取议标的方式,优先支持其承包造林绿化工程。支持贫困群众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干果经济林发展比重,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指导贫困户优先发展适宜种植的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传统干鲜果经济林和油用牡丹、双季槐、皂荚、连翘、杜仲、构树等特色经济林,优先安排贫困户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开展林下经济及特色林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扶持贫困群众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林木种苗花卉、速生丰产林、森林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等产业,延伸林业产业链,打造区域特色鲜明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贫困县乡林果专业管护队伍建设。

推进草原生态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生态草地恢复、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恢复土石山区、水源涵养区、重点水系区、生态脆弱区和“三化”严重区的草地植被,加大草原重大工程项目精准扶贫力度。加快推进吕梁山生态脆弱区草原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以草定牧,推进草地合理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切实组织实施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和牧区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实现牧民增收与生态改善双赢。

推进生态旅游建设。围绕生态山西建设目标,发挥山西雄奇壮美的表里山河、雄关险隘、茂林秀水、沟奇谷幽的自然地理优势,加大贫困地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力度,发挥林区景观优势,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服务产业,规划精品森林游憩线路,建设山林庄园、森林人家,塑造一批具有林业特色的生态品牌。开展小流域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以山区沟域为单元,以当地的自然景观、文化历史遗迹和产业资源为基础,整体规划山、水、林、田、路,引导各类资金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先导、特色产业主导、龙头景区带动、自然风光旅游、民俗文化展示等形式的沟域经济,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发展。加快城乡绿道、郊野公园等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森林小镇,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扶持贫困人口开展与生态旅游相关的服务,提高贫困人口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湿地保护和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大生态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向我省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产业。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做好陡坡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实施大面积封育保护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沿黄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抓好天然林保护和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流域生态修复,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对饮用水源地进行涵养与保护,合理减退过度开发地区水资源,实施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贫困县实施秸秆生态循环农业工程。加强60万亩迁出区旧村资源利用或土地复垦,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三、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建设保护资金,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结合全省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加大造林绿化工程、森林抚育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合理调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保有指标。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重点安排到贫困县,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推广退耕还中药材,把黄芪等16种中药材纳入补贴政策。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贫困地区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探索生态补偿资金直接支持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健全完善省市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和管护标准。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筹集力度,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重点支持。全面推进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立法保护工作,抓紧拟定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确保红线不破、底线不越。

专栏8 生态补偿脱贫工程

1.退耕还林还草。对上一轮退耕还林地生态林按照每年每亩90元的补助标准再补助5年,由省级统筹补助资金兑现到户,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提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在国家每亩补助12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种苗造林补助对58个贫困县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500元,每亩达到8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由省级配套200元,每亩达到500元。

2.造林绿化。58个贫困县造林1300万亩,每年平均造林260万亩。在58个贫困县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专业队),鼓励具有管理经验、先进技术力量和较强经济实力的法人或自然人领办、创办贫困人口成员比例不低于60%的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

3.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实施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试点项目,凡有贫困户经营的4-20年生的低质低效林可列入省级项目帮扶范围,同一区域连续扶持3年,每亩每年补助200元。共安排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综合管理429万亩次,实现贫困户干果经济林全覆盖。

4.林业生态保护。划定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合理设置管护岗位,确保新增管护岗位60%以上由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承担;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对58个贫困县尚未纳入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范围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有林地和灌木林地,现有管护标准为每亩3元的由省级筹资提高到8元;对现有未成林造林地和以后每年新增的造林地,每亩每年安排管护补助10元,成林后按照林种属性执行相应补偿标准和管护标准。制定出台《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第七章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强化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低保扶贫行动,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扶持50万贫困人口兜底脱贫,有效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社会保障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建立与脱贫要求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实施农村低保扶贫行动,将产业发展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努力脱贫和因大病支出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积极推进低保按月发放。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督促指导各地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低保标准较低的市、县要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特困家庭实行全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户应保尽保。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纳入扶贫范围,享受产业扶持、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扶持、医疗保障、资产收益及社会扶贫等政策。

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100%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依托农村敬老院、救助站等机构和社区基层服务组织,开展农村养老、敬老关爱服务,为农村贫困人口排忧解难。探索设立社会力量救助农村贫困老年人基金,形成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制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二、社会救助

精准认定救助保障对象。按照扶持对象精准的要求,科学确定救助保障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建立完善救助保障档案,并定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重点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等,遏制和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完善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的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落实力度,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100%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全额补贴。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保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2016年内完成贫困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5%以内,2018年起控制在10%以内。扩大门诊大病报销范围,门诊统筹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逐步提高参合人员因患慢性病或者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限额,减轻医疗保障扶贫对象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医疗保障扶贫对象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全面推进实施大病保险,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扶贫资金为参合(保)贫困人员购买大病保险。

三、特殊群体关爱

提升社会关爱服务能力。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社区矫正、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面向贫困地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危机干预等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

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实施特困群体关爱行动,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各项补贴标准。建立完善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保护机制,建立详尽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库。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特教学校等服务阵地、设施建设以及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

推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源头治理。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改善农村“三留守”人员生活条件。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落户城镇;要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家庭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农民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要落实和完善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就学和升学考试政策;要制定财政、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返乡创业资金扶持力度,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专栏9 社会兜底脱贫工程

1.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在2020年底所有县级农村低保标准都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2.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个人缴费给予补贴;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治疗效果确切、诊疗路径清晰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贫困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建卡贫困人口个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为特困人员购买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低到5000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补偿封顶线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出台针对贫困人口的保险扶贫指导意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创新。

3.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支持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及托养服务机构、社区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特教学校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设立困境儿童救助基金;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000个;稳步推进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标扩面,努力提高农村低保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救助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协调推进特殊群体关爱服务源头治理。

第八章 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厚植贫困地区发展优势

加快贫困地区交通、电力、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破除贫困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筑牢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发展基础和硬件支撑。

一、交通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交通运网条件。国家铁路网、高速公路网涉及我省项目,争取在线路设计时尽量经过我省贫困地区,并尽早实施,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实施交通扶贫行动,推进“双百工程”,以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推进乡(镇)汽车客运站和建制村汽车停靠点建设。新改建一批通往各类景点的农村旅游公路,基本实现四级及四级以上公路连通景点,全面改善各类旅游景点交通条件,为旅游业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省级补助项目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市县两级逐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和安保工程,贫困村100%通硬化路,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服务和防灾抗灾水平。

二、水利扶贫

强化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推进水利扶贫行动,加快推进沿黄提水灌溉,全面实施大水网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东山供水、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等小水网配套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和“五小”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对贫困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贫困村淤地坝、坡改梯、坝滩联治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普及自来水为重点,提高贫困村安全饮水标准,加大村级管网改造力度,加强饮水备用水源建设,全面实现供水入户。加强饮水水质监测和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服务。到2020年,贫困地区建起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水利支撑体系,贫困农村实现安全饮水目标。

三、电力扶贫

增强农村电力支撑能力。实施电力扶贫行动,电网建设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县县域农网改造升级,逐步淘汰老旧设备,增加变电站布点,配电网增加140万千瓦供电能力,改善电网运行状况,提升农网供电质量。实施贫困地区中心村配电网改造工程、动力电不足改造工程、机进通电工程,提升贫困地区电力保障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全面保障,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100%。增加贫困地区年度发电指标,提高水电工程留存电量比例。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配网改造力度,支持光伏扶贫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优先消纳光伏扶贫上网电量,规范分布式扶贫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结算。电网企业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并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在条件适宜地区发展风能扶贫项目。

四、清洁能源扶贫

推进农村清洁能源使用。以气化山西为抓手,组织实施清洁能源扶贫行动,加快推进贫困村生产生活用气设施建设。鼓励引导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生产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燃气管网向贫困地区铺设延伸。推进压缩天然气减压站、液化石油气等供气模式,构建供气管网以外村镇地区的气化服务体系,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现生活用气全覆盖。

五、金融扶贫

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加强贫困地区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结算账户、支付工具、支付清算网络的应用,提升贫困地区基本金融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扶持,巩固助农取款服务在贫困地区乡村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办理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金融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促进服务点资源高效利用。鼓励探索利用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贫困地区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空白,满足不同类型需求,真正成为贫困人口“家门口的银行”。在农民工输出市县,支持拓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受理金融机构范围。

专栏10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交通扶贫。

公路项目。在贫困地区规划建设里程为440.7公里的5条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支持建设里程为710.6公里的25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支持普通国省道省级改造989公里;重点支持包括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旅游公路、县乡公路改造等总里程32084公里的农村公路基础建设项目;支持贫困地区改造建设5个县级客运站和60个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

铁路项目。续建张家口至大同铁路跨省客运专线项目;新建地方铁路管头至河津西跨市项目;新建地方铁路台头至龙华山跨县项目。开通大同至张家口客专、太原至长治至晋城至焦作客专、原平至大同客专、忻州至五台山至保定客专,蒙西至华中地区煤运通道,和顺至邢台、阳涉铁路电化改造,京原铁路、阳泉北至大寨铁路扩能改造等。

机场项目。新建朔州机场。

2.水利扶贫:加快推进中部引黄工程、小浪底引黄工程等大水网和配套小水网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01座;启动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和坡耕地综合治理步伐,到2020年,贫困地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万平方公里,累计治理度达到70%;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63.6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4.54万亩;支持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规划治理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109条,治理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条,治理山洪沟18处;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380处,解决供水人口335万人。开展小水电扶贫行动,在13个贫困县规划水电站23座。

3.电力扶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推进贫困地区主网、配电网和农网的升级改造。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24座、35千伏变电站18座,新建配变台区2144个,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1座、35千伏变电站16座,改造配变台区4130个。加快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升级,村村通动力电,贫困地区年户均停电不超过15小时,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改善100.39万人的用电质量。推进晋北—江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府谷—河北南网扩容工程。推进热电联产、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同煤集团阳高、京能集团临县等11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

4.清洁能源扶贫。新建吕梁临县三交、柳林煤层气项目。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现生活用气全覆盖。

第九章 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创优贫困地区发展环境

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提高、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建设思路,加大公共资源向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快贫困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教育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向58个贫困县倾斜。以贫困县为单位编制规划,抓好国家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园项目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贫困村根据需要建设幼儿园(班)。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均衡发展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易地扶贫搬迁要规划好中小学校建设,根据学生规模建设好移民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统筹安排好中央、省、市、县各级专项资金,实施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2018年全省58个贫困县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支持办好贫困地区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强化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建设攻坚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优先向贫困县倾斜。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城镇化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普通高中,加快改善贫困地区高中办学条件。到2020年,所有贫困县普通高中学校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向贫困地区高中倾斜,保证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完善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加大优质高中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初中学生比例。率先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生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各地要采取措施逐步扩大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依据地区经济水平、物价变动因素,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机制,继续在全省2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根据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指导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做好地方试点工作;鼓励支持其他贫困县开展地方试点,不断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效果。

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就业指导计划。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省属重点高校在58个贫困县大力实施贫困地区本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项目,确保招生规模逐年增加,中央部属高校的专项招生计划名额全部面向贫困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人才。建立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建档立卡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和支持。

健全就学就业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多元化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面优先予以资助。完善和落实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岗位。

实施教育结对帮扶。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机制和资金保障措施,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58个贫困县幼儿园、学校开展对口结对帮扶工作。在县域内实施城区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对口帮扶村幼儿园。在市域内实施市直、市辖区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县级城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县级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在省域内实施省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贫困县普通高中,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对口帮扶贫困县中职学校。力争3年在办学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显著提高。

推进高校定点帮扶。高等院校要做好以联系贫困村为主要内容的驻村帮扶工作,主动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提供战略咨询和产业规划。鼓励各高校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博士硕士深入贫困地区,为当地传统产业发展升级提供技术支持,为培育新的产业提供技术成果,为教育、卫生等提供人才支撑。鼓励高校共青团、学生会、志愿者、校友会等组织贫困乡村文化建设活动,打造知识传播、文化交流、科技推广平台。鼓励高校在贫困县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到当地实习实践。

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山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15〕120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贫困县实施。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积极引导其面向生源地农村学校就业。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向贫困县倾斜。保障乡村教师待遇,按规定向2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义务教育学校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并逐渐扩大实施范围。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资助项目,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评选向贫困县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完善校长选拔、高级教师评聘机制,进一步强化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经历。推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指导贫困县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重点推动县城学校与乡村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支持乡村、县级学校骨干教师到对口学校脱产培训。

二、科技扶贫

加快特色产业科技扶贫。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特色和区域产业基础,组织实施科技扶贫行动,统筹整合农、科、教资源,构建科技引领产业发展服务体系,支持58个贫困县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和科技能力提升。以杂粮、干鲜果经济林、中药材、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蔬菜、畜牧业、休闲农业等为重点,加快红枣裂果、核桃和杏早春冻害和晚霜冻、苹果霉心病等联合攻关研究,推广一批优质、高产、专用的突破性品种和集成转化一批新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网络化、常态化对接交易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引导示范动作,部署一批“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特色产业科技扶贫工程,培育区域支柱产业,培植科技型特色龙头企业。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提倡一主多辅产业,合理安排特色辅助种养产业,尽可能规避单一产业所可能遭遇的自然和市场风险。推进科技扶贫示范。依托科技部门的产业科技计划,启动一批“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科技扶贫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扶贫示范县,重点在产业支撑、人才引进、项目支持、能力培训、科技普及等方面进行帮扶,为科技扶贫提供样板,形成全省县、乡、村、户科技示范体系。实施“互联网+乡村旅游+智慧农业”等技术示范项目。搭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开发电商技术支撑平台,联结“小商品与大市场”。探索三产融合的全产业链增值模式,构建一二三产融合产业技术支撑体系。

提升科技服务与培训保障。依托科技信息平台和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实施扶贫科技服务全覆盖工程,建立覆盖58个贫困县的科技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科技扶贫模式,延展科技服务链。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整合创业孵化资源,构筑孵化载体、技术平台、人才培育一体化的孵化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地区科学普及工作,建设科普示范基地,推进科技下乡、科技赶场等科普活动,提高贫困地区广大劳动者科技素质。实施科技培训工程,支持“草根”能人、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使科技领域扶贫攻坚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提高农业装备科技水平。加快贫困地区杂粮生产、林果业、畜牧业机械化技术与装备推广,推进贫困地区机械化生产作业条件建设。选择条件合适的贫困县进行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和丘陵山区农民购机需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适当向贫困地区和丘陵山区适用的小型农机具倾斜。在贫困地区实施玉米丰产方机收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免征贫困地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牌证工本费、检验费,减轻农民负担。扶持贫困地区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提高机库棚补助标准,鼓励组建农机联社,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组织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推广等单位联合开展贫困地区适用机具科技攻关。支持贫困户建设改进磨坊、油坊等传统加工作坊,提升贫困地区特殊农产品初加工水平。

三、文化体育信息扶贫

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引导扶持贫困县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支持贫困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等“七个一”建设目标。扶持常住人口相对稳定的贫困村规划建设简易戏台,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开展流动文化设施配送,建立健全贫困县常态化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扶持贫困县建设以文化能人为核心的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等群众文化平台,开展“文化走亲”“美丽乡村”等活动,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资源相融合。实施特色文化产业扶贫工程,培养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人才,组织贫困地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参加国内外文化产业展会,推出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县(市)、乡(镇)、村。鼓励艺术工作者赴贫困地区采风创作,创作一批弘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彰显红色文化和体现脱贫攻坚感人事迹的主题文艺作品,为脱贫攻坚鼓劲。进一步创新体育扶贫工作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体育精准援助,丰富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体育生活。

抓好信息化服务普及。实施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加强贫困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推广普及,提升数字文化资源供给水平。推进贫困地区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提高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率。推进贫困村互联网村村通,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宽带水平和服务落后的行政村参与国家电信普及服务试点建设,灵活采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无线局域网等技术,提升贫困地区上网速率。推进贫困地区“三网融合”,支持广电、电信企业开发多种惠农业务套餐,降低贫困地区信息入户门槛和使用成本,深入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医疗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推广应用,实现以建促用、以用带建,让农村贫困地区的农民群众分享信息技术发展的便利。到2020年,基本实现贫困地区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行政村互联网村村通,有条件的自然村宽带通。

构建脱贫攻坚大数据。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高标准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工作,加快建立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省、地、县联网大数据库,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展示和分析平台,加快推进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等部门数据衔接和信息共享。在此基础上,大力打造大数据“互联网+管理”模式下的精准扶贫工程,将“六个精准”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健康扶贫

建设医疗扶贫“绿色通道”。建立医疗扶贫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患者得到有效治疗。各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对住院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诊疗结束后只需支付自负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和民政救助基金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住院治疗费和床位费经新农合报销补助后的剩余部分予以免除。

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彻底消除贫困“病根”和“穷根”。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每人免费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健康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与贫困人口或家庭签订服务契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疗及转诊、康复指导和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推进贫困地区县乡村一体化医疗联合体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深入实施医改妇幼重大专项,免费为贫困地区儿童发放营养包;免费为贫困地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免费为贫困地区农村夫妇提供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将乳腺癌检查项目向贫困地区适龄农村妇女倾斜;免费为贫困地区育龄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为贫困地区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有效提升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贫困地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2017年底,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

推进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加大对贫困地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贫困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地区疾控机构和传染病定点医院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加大贫困地区传染病防控力度,贫困地区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规范预防接种管理,免费为贫困地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水平。加强结核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强化牲畜免疫检疫等源头防控措施,有效遏制布病流行上升态势。加强贫困地区重点地方病防控工作,全面完成降氟除砷改水工程建设,基本控制地方性氟、砷危害。加大贫困地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口腔疾病等慢性病防控。

强化农村爱国卫生。统筹治理贫困村环境卫生,加强垃圾、污水处理,切实保障饮水安全,加快农村改厕步伐,科学防治病媒生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落实控烟措施,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到2020年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63.23%;国家卫生城市比例提高到40%;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5%;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95%以上;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的行政村达到全省行政村数量的10%。

推进乡村卫生机构建设。完成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利用中央和省级投入,以建立15-20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为主要原则,实现贫困地区标准化卫生院(室)全覆盖。积极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预防保健的服务潜力和活力,让贫困人口享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中医药服务,全省贫困县的143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设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特色诊疗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服务。

强化县级医疗能力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加快推进贫困县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每年为贫困县县级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的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医院新增5项临床医疗新技术,每个贫困县至少有一所二甲医院,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依托省级优质康复资源,加强县医院和康复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能力。支持贫困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到2020年,100%的贫困县建成远程会诊系统并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

提升医院对口帮扶水平。建立省市县乡医院结对帮扶机制,全省三级医院都要与贫困县级医院、二级医院都要与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让贫困地区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妇产科和儿科巡回医疗工作队,提升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医院薄弱专科能力建设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已建成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医疗联合体工作关系,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由三甲医院专家组成卫生计生扶贫工作队到吕梁山片区和燕山—太行山片区的贫困县医院,采取“顶岗式”的帮扶办法,进行医疗管理、护理管理、重点学科工作指导,快速提升特困连片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县医院管理能力、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依托“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为贫困地区招聘一定数量的支医大学生。“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向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贫困地区县、乡医务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为贫困地区遴选培养5000名适宜技术人才。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依托省内医学院校,落实编制岗位,继续招收本土生源,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培养50名从事全科医疗的医学本科毕业生。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城乡对口支援,以及免费安排农村卫生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适宜技术、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政策机制,继续落实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的政策。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培养、评选奖励政策,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方面给予倾斜。

专栏11 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改善集中连片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条件,推进贫困县校园环境、文化、教育信息化建设。

2.基础教育扶贫。支持58个贫困县每个乡镇办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幼”计划;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园给予支持。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在对小学、初中实行“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高中阶段学杂费。

3.高等教育扶贫。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学生25万人。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应助尽助。免除贫困学生中等教育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连续补助2年。提高省属重点高校在58个贫困县本科定向招生比例。

4.城乡教师交流和对口支援。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支持“三区”人才支持教师专项计划,支持乡镇及以下学校实施特岗计划。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组织88所省级示范高中和58所重点、骨干职业院校对口帮扶贫困县。

5.科技扶贫。支持贫困县建设5个县级、1个乡镇级、14个村级的科技脱贫示范工程样板;建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e站1000个,推广转化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100项;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1000名,深入全省58个贫困县,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每年培养100名高级乡土人才,承接区域技术转化应用;构建分层培训体系,年集中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200人次,年集中培训贫困户1000人次,年现场培训贫困户10000人次以上;建设高质量科普示范基地40个、科普服务点200个。

6.农机扶贫。在贫困县中支持创建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6个,筛选和确定一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示范乡和示范村。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强化贫困县农机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

7.文化扶贫。新建县级标准化公共图书馆17个,改扩建3个;引导新建县级标准化文化馆18个,改扩建5个。建设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412个。实施戏曲进农村,确保贫困地区每个村每年能看一场戏。推出100部以上以脱贫攻坚为背景的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优秀作品,适时组织专题会演;力争推出1-2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扶贫题材舞台剧,进行巡演。增配数字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实现15套电视节目、15套广播节目在贫困县无线数字化覆盖。基本实现互联网村村通、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每年选派768名文化人才到贫困县提供文化服务,接收36名贫困县优秀文化专业人才到省直文化单位挂职研修。

8.互联网+扶贫。构建扶贫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贫困村“三网融合”,宽带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

9.医疗“绿色通道”扶贫。支持医疗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除贫困人口在省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贫困人口孕产妇在县域内实现免费住院分娩,并将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20种大病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免费为50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体检。

10.妇幼卫生健康扶贫。免费为贫困地区儿童发放营养包,免费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免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适龄农村妇女开展宫颈癌筛查,将乳腺癌检查项目向贫困地区适龄农村妇女倾斜,2017年底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11.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标准化卫生院,50%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提供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推进贫困县县医院建设。

12.卫生队伍培养。支持贫困地区实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岗计划,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2名以上;为贫困地区培养5000名以上卫生适宜人才,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培养250名医学本科生。支持省市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定期驻点帮扶。开展“组团式”精准帮扶,组织三甲医院专家到贫困县医院兼职任职。提高贫困地区和偏远山区乡村医生缴费补助和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

第十章 实施社会力量帮扶工程,汇聚万众合力精准扶贫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挖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企业产业扶贫

完善扶贫激励政策。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各类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实施企业扶贫行动,促进企业产业扶贫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建立社会扶贫公益企业认定制度,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国企产业扶贫。省属企业重点围绕现代特色农业、规模养殖、中药材种植加工、农产品加工、光伏产业、旅游开发、矿山矿区综合治理、物流贸易、社会化协作配套工程、“互联网+”十条路径,实施“3451”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即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生态循环养殖园区、现代农业电商物流园区等“三类园区”;打造“四大基地”,即依托潞安集团建设油用牡丹种植加工基地,依托国新能源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依托汾酒集团建设原粮种植基地,依托太钢建设万亩油松苗圃基地;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乡村旅游扶贫、积极参与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推进矿山矿区综合治理工程、有序推进社会化协作配套工程等“五大工程”;采用“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培育一批高端农产品加工企业,培养一批在全国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带动贫困村2000个。

民企产业扶贫。支持民营企业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完善企业带动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结对发展,支持其在贫困地区建设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特色产品加工,构建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到户”扶贫行动,动员全省1000家以上民营企业帮扶1000个以上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

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其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途径,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脱贫增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向贫困户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提高产业增值能力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大力发展龙头企业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组织模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二、社会力量扶贫

社会各界合力扶贫。组织开展共青团“双心双实工程”脱贫攻坚行动,以全省58个贫困县和建档立卡贫困青年为重点,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主战场,聚集产业、教育、人才、公益、就业五大领域,动员团员青年到贫困地区投身脱贫攻坚,深入推进山西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开展“三晋巾帼脱贫行动”,以58个贫困县为重点区域,以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为重点对象,以贫困妇女增收致富为核心,实施巾帼扶志脱贫、巾帼电商脱贫、巾帼旅游脱贫、巾帼巧手脱贫、巾帼家政脱贫、巾帼示范脱贫、巾帼爱心脱贫七项措施,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扶持贫困妇女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共享发展成果。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成员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组织民主专业人士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研活动,为脱贫攻坚建言献策。引导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参与产业扶贫、医疗扶贫、教育扶贫,合力推进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社会组织公益扶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扶贫资金募集、扶贫项目实施、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政策宣传等方面的优势,大力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扶贫募捐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积极为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服务,引导其参与到社会扶贫资源动员、配置和使用等环节。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政策调研、项目评估等任务。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各类慈善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和发展一批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枢纽型社会扶贫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重点培育一批精准度高、参与度广、社会效益好的公益项目,打造光彩事业扶贫品牌。

社会群体爱心扶贫。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引导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引导动员民营企业、商会组织向结对帮扶贫困地区捐款捐物、助学、助教、助老、助残、助医等,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渠道。开展扶贫体验活动,引导爱心人士就近就地赴贫困农家送温暖;引导大中小学学生积极参加扶贫实践活动;鼓励社区、学校、商场、超市等设立捐助站,方便居民捐资或捐赠闲置物品;支持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赛等活动,拓宽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渠道。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为贫困地区提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推广、文化下乡和农业技术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结对帮扶和扶贫协作

干部驻村精准帮扶。深入开展干部驻村工作,建立完善“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实行单位包村、领导包带和工作队到村、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推动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精准对接。因村派人,因户施策,帮助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从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帮助包扶村开发优势产业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转移就业,帮助群众增产增收。建立干部驻村帮扶考核评价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实施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做到不脱贫不脱钩。积极推进中央单位(企业)在我省老区重点县开展百县万村活动。继续推进各级机关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行动。

发达地区协作帮扶。全力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单位在我省开展片区攻坚和定点帮扶工作。积极推进与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扶贫协作,开展多层次经贸洽谈或招商活动,坚持市场导向、优势互补,吸引发达地区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谋求既能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又能拓展东部产业发展空间的合作方式。把人才培养作为主要切入点,与扶贫协作方互派干部挂职交流,选派技术人员和领军人才到发达地区顶岗培训,学习交流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广泛动员发达地区社会各界以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我省扶贫攻坚。争取省外经济强市(县)与我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结对协作帮扶,支持省内有条件的市健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富帮穷”活动,启动经济强县和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发挥其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优势,带动贫困县、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共同发展。

供销联社入股帮扶。组织省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5个综合改革试点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开展“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对1.1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帮助其脱贫致富。由社有企业、基层社牵头领办特色产业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区域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资金、资产、土地、劳动等入股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引领和带动贫困户农民实施“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走规模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品牌化经营、信息化营销的发展路径,初步建成种养加、产供销协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富民产业体系。

驻晋部队定点帮扶。军级单位集中人力、装备优势和可用资源,帮助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完成1-2项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基本建设项目。师级单位帮扶1个贫困乡镇,指导乡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特色农业基地,扶持成立农民合作社,协助完成区域性环境整治、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旅团级单位以贫困村作为帮扶定点村,帮扶贫困农户发展致富产业,协助村庄整修硬化道路、铺设给水管道、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资金、物资等方面主动帮扶困难老党员、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及在校的贫困生。

四、国际扶贫协作

加强国际扶贫协作。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开发,积极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支持我省实施外资贷、赠款扶贫开发项目,增加外资扶贫投入总量,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和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帮助和支持我省扶贫开发,为全省扶贫开发提供更多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推动扶贫开发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海联会平台作用,动员引导外籍晋商以及港澳台海外资源在结对帮扶贫困村建立农村医疗卫生室或日间照料中心,改善当地的医疗卫生及养老条件。

五、扶贫动员宣传

“10.17”扶贫日活动。加强社会扶贫动员,组织开展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扶贫政策、机制,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精神。建立社会扶贫平台,构建社会扶贫信息网络和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平台,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管好用好扶贫助困基金,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提供便捷捐助平台,创造良好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捐物使用发放的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扶贫宣传。重视扶贫宣传,组织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设脱贫攻坚专栏、专题、专版,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典型做法、政策举措和取得成效。组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扶贫讲话精神和国家扶贫政策,把扶贫与扶志有机结合起来,帮助贫困户树立创业致富、产业增收的信心。加强社会扶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工作,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力量关注扶贫、参与扶贫、助力脱贫的浓厚氛围。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开设企业产业扶贫公益广告,助力企业知名品牌打造,提升产品知名度。

专栏12 社会力量帮扶工程

1.企业产业扶贫。完成投资1200亿元以上,其中省属国企产业扶贫项目完成200亿元,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其他各类企业产业扶贫项目完成1000亿元以上。帮助带动2000个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生产基地400万亩,辐射带动50万以上贫困人口通过企业产业扶贫发展生产就业增收。

2.社会力量扶贫

“双心双实”工程。推广青年创业就业公益实训岗,在贫困县支持5000个“24小时自助便利店创业项目”,资助5000个“农当家”3D实景店项目。培训贫困青年电子商务人才2万人次。开展希望工程“1+1”、希望之星、“圆梦行动”等品牌工作,帮助贫困学生1万余人。每年组织200支大学生自愿服务队与1000名中、小学贫困生结对,动员100名青年委员、青年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青年对口帮扶贫困户,动员50个城市、企业、青年文明号单位、高校团组织与基层团组织结对攻坚。开展“共青团劳务输出大篷车”活动,每年培训建档立卡贫困青年1万人,实现贫困地区贫困青年劳务输出就业4000人。

三晋巾帼脱贫行动。培树500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妇女带头人,创建100个省级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训“三晋巧姐”手工和“晋嫂”家政服务技能10万人次,培训巾帼电商10万人次。

3.“百社万户”精准扶贫行动。100家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帮扶1.1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4.“10.17”扶贫日活动。搭建社会扶贫援助方和求助方信息发布与互动救助扶贫公益网络服务平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社会扶贫项目规划上网公布,让想扶贫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信息对称、渠道畅通,推动社会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实现扶贫济困点对点精准帮扶,提高社会扶贫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

第十一章 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加快两山生态建设进程

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举,以吕梁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全面落实《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山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山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的目标任务,持续增强吕梁山、太行山发展能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两个攻坚战”。

一、两山生态环境建设

吕梁山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沿黄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综合采用封育、禁牧、休牧等措施,促进林草植被自然恢复,推进吕梁山特困区域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建设黄河中下游生态安全屏障。按照“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原则,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水源地涵养与保护、流域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饮用水安全监测等重点工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支持13个贫困县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草)田路综合整治。开展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

太行山生态保护与建设。弘扬右玉精神,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以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增加太行山特困区域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构筑京津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以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大同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等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天镇县水源地保护工程、广灵县县城水源地保护、浑源县神溪泉域保护、滹沱河支流生态修复工程、繁峙县滹源水利风景区项目、滹沱河河道治理项目、大同县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清水河流域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五台县地下水泉域保护、五台县水资源监测工程。

二、两山发展能力提升

吕梁山区域发展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好“三个一”扶贫攻坚工程,以片区县为重点,辐射带动沿黄贫困县,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加强红枣、核桃、苹果基地路网建设、水利设施建设,提升管采全程机械化水平。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村级分布式电站和村级集中分布式电站,支持企业利用荒山荒坡和农牧设施建设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区域内深度贫困人口光伏扶贫全覆盖。建设一批护理培训基地,支持贫困人口参加产妇护理、家政服务、家庭护理、婴儿护理、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等培训,积极拓展护工就业市场,培育吕梁护工品牌,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太行山区域发展重点工程。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山西融入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机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合力推进“长城金三角”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加强太行山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建设,在京津治沙一期工程区营造防风固沙林、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实施长城沿线防风阻沙防护带二期工程,建设百万亩绿色长城;在桑干河两岸建设防风固沙湿地保护林带;加强恒山水源涵养林带建设。落实“以农载牧、以牧富民”战略,在区域内8个贫困县实施草牧业推进工程,加快大园区、大牧场、大草场、大龙头、大体系建设,支持贫困户发展浑源黄芪羊、左云雁云白羊、绿色有机肉牛,培育规模养殖龙头企业,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实施百万亩蔬菜发展工程,实现贫困户户均一亩蔬菜目标;发展一批集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工厂化育苗、加工及物流、采摘和休闲观光等为一体的万亩现代蔬菜产业园区;建设区域性蔬菜交易市场和配套冷链物流配送的产地批发市场,推广天镇农产品北京直营店经营模式,打造京津地区“菜篮子”基地。推广天镇县的经验做法,支持贫困地区开展“保姆输出精准扶贫”活动。

三、两山重点扶贫工程

以工代赈扶贫。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兼顾2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投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地方脱贫积极性高的特困地区倾斜,重点建设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贫相关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草场建设、小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等工程。

彩票公益金扶贫。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革命老区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贫困革命老区生产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县要通过公平竞争确定,项目要与本地区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选择制约因素基本相同、发展需求相对一致的自然连片贫困村,统一规划,整体推进。项目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有关规定,统筹整合使用彩票公益金。

人才支持扶贫。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聚焦重点区域和主要对象,选优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坚强的干部保证和人才支撑。有计划选派优秀人才到贫困地区扶贫挂职任职。开展农村“领头雁”培训,加强贫困地区村“两委”主干、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等关键岗位干部教育培训。合理设置贫困县公务员考录和遴选资格条件,适当放宽部分艰苦边远山区乡镇职位报考条件,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研究提出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引导人才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创业。推进“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工程”,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专栏13 两山区域发展重点工程

1.吕梁山区域发展项目。支持贫困县实施干鲜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100万亩;实施光伏发电工程100万千瓦,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130MW光伏电站,企业建设800MW地面集中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贫困人口护理培训基地,培训护工10万。

2.太行山区域发展项目。在长城沿线实施防风阻沙防护带二期工程营造林100万亩,在桑干河两岸建设200万亩防风固沙湿地保护林带,在恒山建设100万亩水源涵养林带;支持贫困县建设特色百万肉羊基地、10万头绿色有机肉牛养殖基地,培育规模养殖龙头企业,建设优质草场1000万亩;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60万亩,设施蔬菜40万亩,支持建设现代蔬菜产业园区、区域性蔬菜交易市场和产地批发市场。

3.以工代赈扶贫项目。以吕梁、太行两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注重精准扶贫,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研究确定因素法切块分配办法下达到贫困县,由各县统筹安排使用,并把“以工代赈”作为财政统筹资金年度支出安排的重要科目列出。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的劳务报酬,要按照不低于10%的规定比例足额安排并公示执行;所有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要优先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参与,按照贫困农民实际参与情况获得劳务报酬并签字记录。

4.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革命老区县,通过公平竞争确定项目县的方法,选择制约因素基本相同、发展需求相对一致的自然连片贫困村,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统筹整合使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内实施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改善贫困革命老区生产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5.人才支持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实施人才支持工程,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

第十二章 创新扶贫保障机制体制,构建攻坚大扶贫格局

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创新精准扶贫机制

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省级要逐步加大专项扶贫投入,确保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保持“双增长”。扶贫开发任务重的市、县,新增财力要重点用于脱贫攻坚。财政收入增长的市、县,要保持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财政收入负增长的市、县,要确保财政扶贫投入总量增长。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政策,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投资对下补助比重。

完善扶贫开发资源整合机制。在全省58个贫困县全面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县级为主体,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农林水等行业主管部门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当年预算安排及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都要向58个贫困县倾斜,2017年起要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平均增长10%,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按不低于资金总量的60%向贫困县倾斜。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推广脱贫增收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导投资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以脱贫成效为导向的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健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与扶贫资金支持联动的扶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贫困户直接参与、投资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直接扶贫模式”,贫困村、贫困户的资金、土地、林权、住房等折价入股的“股份合作模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将扶持资金直接委托给投资主体的“委托扶贫模式”等,实现扶贫投资效益和覆盖面最大化,让扶贫更有的放矢,让脱贫更精准高效。

健全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机制。用好政策性银行扶贫开发政策,引导开发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健全产业扶贫金融服务机制,推出符合特色产业发展金融产品,创新产业扶贫贷款模式,提高产业信贷规模,完善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政策性贷款,投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开发性扶贫项目。深入推进金融富民扶贫工程,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取得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建立贫困县与金融机构双向联系制度,用好用活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大力推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放大贷款额度。贫困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重点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各项贷款规模逐年提高。建立扶贫开发投融资平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改善贫困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全面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网点建设。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对贫困户保险保费给予补助。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健全和完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机制,培训并指导国家级贫困县用好资本市场各项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贫困地区。加强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进“信用户”“信用村”评定与创建。

落实扶贫开发用地保障机制。调整完善贫困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向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县倾斜,周转指标给予充足保障。优先保障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的21个县、片区外1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的移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允许其将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使用。支持市、县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增减挂钩有实施空间。贫困县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产业扶贫,周转指标规模不受限制。移民搬迁后空壳村宅基地、“四荒”地可用于产业扶贫基地建设。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和国家项目报备条件要求的产业扶贫企业自行出资开发的新增耕地,全部用于企业新增建设用地的占补平衡,并可纳入新增耕地储备库,结余部分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使用。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要求,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方式,开展“资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试点,探索建立贫困人口通过各种股权设立,参与股权分红的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实现贫困户资产性收入较大幅度增长,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探索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入股改革,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及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改革,探索“贫困户贷款+带资入企+就业分红”等方式,将贷款以受托支付方式交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集中使用,贫困户参与经营与分配,实现创业增收。激活贫困户自有资产资源,鼓励贫困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住房财产权、农机具等要素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实现收入增长。

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构建全程管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推进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信息化,加强扶贫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批复、实施、监督、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全流程监控,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以建档立卡信息化管理为抓手,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公开资金支持规范额度。资金安排与滞留资金盘活使用挂钩、与扶贫开发成效挂钩、与脱贫攻坚全省统一行动挂钩。严格执行财政扶贫项目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公告公示制度。实行脱贫攻坚项目终身负责制,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全程监管,跟踪问效。

二、建立“三位一体”组织体系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脱贫攻坚大格局。强化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脱贫时间表,倒排项目工期,逐项推进落实。推行脱贫攻坚“双签”责任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和帮扶责任。建立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带动、农户受益、银行支持、保险参与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强化利益联结,实现互利多赢。发挥市场在脱贫攻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带动扶贫对象增收脱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建设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向贫困地区。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参与脱贫攻坚。

建立考核、退出、评估脱贫成效评价机制。制定出台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从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以脱贫实效为依据、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扶贫重点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提前脱贫的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扶持政策不变、扶持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撤。完善脱贫攻坚进程动态监测机制,脱贫到人,有进有出,落实群众参与扶贫评价,建立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脱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准确评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

管好用好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精准帮扶队伍。包村单位负责制定村级脱贫计划,统筹帮扶资源,确定帮扶措施;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负责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搞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第一书记重点履行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维护和谐稳定、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的工作职责,形成单位负总责、包村领导和工作队抓落实、第一书记抓基础的精准帮扶工作体系。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与乡村干部共同评估贫困户的发展需求和支持方式,因户施策,做到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任务、帮扶措施和帮扶效果“五个落实”,确保帮扶对象稳定脱贫。

完善党政、社会、舆论脱贫攻坚监督体系。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对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进行定期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推行脱贫攻坚年度报告制度和督查巡查制度。搭建脱贫攻坚社会监督信息平台,及时公布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项目推进等重大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报告脱贫攻坚进展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调动和引导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中介机构关注和监督脱贫攻坚工作,建立扶贫资金项目群众监督员制度,鼓励群众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支持新闻媒体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舆论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担当责任、改进作风、落实政策、完善措施,切实提高脱贫攻坚成效。

三、强化规划落实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委总揽全局的政治优势和政府主导协调的优势,为实施“十三五”脱贫规划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选好配强贫困县、乡两级领导班子,发挥贫困乡村干部、群众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多措并举,把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增收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发挥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用好驻村帮扶队伍,汇聚社会力量,实行联动攻坚,提高组织落实脱贫攻坚任务的执行力。

构建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推进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书“双签”制度。明确县委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级党委和县政府承担本县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帮扶单位要主动承担脱贫攻坚帮扶责任,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建立奖惩制度,对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把脱贫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未完成脱贫目标任务以及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强化考核督查。严格落实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加强脱贫成效考核评估工作,全面落实市县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及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等作为年度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采取日常督查、第三方评估和年度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及入户调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定。考核结果要作为省级对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督查巡查工作制度,定期对脱贫攻坚进行督查巡查,督查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巡查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社会认可度。

推行廉洁扶贫。针对脱贫攻坚涉及面广、资金量大、风险点多的特点,聚焦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着力推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搭建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公开项目推进的重大事项。建立扶贫资金信息通报制度,严格实行项目全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到位。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扶贫资金的跟踪问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执纪问责的威慑作用,检察、扶贫开发部门联合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确保资金项目安全运行、脱贫攻坚风清气正。 

凝聚攻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规划为引领,齐心协力、服务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组织实施、推进举措等方面,拿出真功夫、提高精准度,做到政策向攻坚集成、资金向攻坚倾斜、项目向攻坚布局、人才向攻坚集聚,确保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实化、政策措施到村到户到人,使规划部署落地生根。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增收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咬定“脱贫”目标不放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加快扶贫立法。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扶贫开发对象,规范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扶贫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发挥人大、政协对脱贫攻坚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2017年上半年制定出台《山西省扶贫开发条例》,将我省扶贫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

实现“十三五”时期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形势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针,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忠诚担当,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夺取脱贫攻坚5年决战的全面胜利!

实现“十三五”时期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形势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针,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忠诚担当,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决夺取脱贫攻坚5年决战的全面胜利!


内容时间:2017-04-06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