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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和最大的政治责任,更是一场等不得、输不起、没退路的硬仗。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要求,统筹做好全省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原美丽乡村等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先行官作用,结合《青海省交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18年)》执行情况,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全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全面融入全省扶贫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脱贫攻坚目标及现行扶贫标准,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强化“省级统筹、市州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上下功夫,在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上出实招,在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上求实效,在大力推动农村客运和物流发展上求突破,在开展行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动真章,锲而不舍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求实效,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全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战略性、引领性、基础性、服务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围绕我省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贫困地区交通需求特点、资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按照《青海省交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18年)》确定的政策,既不随意降低补助标准,也不盲目拔高标准,实事求是,扎实推进。
坚持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精准施策。把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作为今后三年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台账,分年推进。重点对全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统筹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与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盲目追求时间进度。强化服务监管,切实抓好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交通扶贫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省州(市)县合力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省上、市州县及社会的积极性,压实各县级人民政府在扶贫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保障投入力度,尽锐出战,狠抓实效。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省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贫困地区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县城全部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完成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基本完成县乡道和通客运线路村道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形成责权清晰、共同参与的“四好农村路”发展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实现“有路必养”;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基本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运输难问题,总体实现农牧区“进的来、出的去、行得通、走的畅”。
(一)2018年工作任务
    完成桑日麻乡通硬化路工程,力争全面完成《青海省交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18年)》中227个贫困村通畅任务,重点推进深贫地区15县129个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工程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配套桥梁建设,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50公里,实施村道危桥改造和桥梁新改建20座。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尤其是通客运线路的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改造,建设里程868公里。在贫困地区实施通达自然村公路1100公里。完成县乡道改造、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460公里。建设贫困地区县城客运站2个;着力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站多能,实施乡村运输服务站3个。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等建设,推动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运输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行业行为向政府行为转变,建立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力争创建2个及以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重点治理行业扶贫和专项扶贫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等问题。将2018年作为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2019年工作任务
    重点加快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硬化路。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5公里,实施村道危桥改造和桥梁新改建15座。实施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改造380公里。在贫困地区实施通达自然村公路1300公里。完成县乡道改造、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243公里。建设贫困地区县城客运站1个,实现县城建有二级及以上或能力适应的三级公路客运站;实施乡村运输服务站13个;通过灵活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方式,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以“四好农村路”持续巩固提升交通脱贫攻坚成效,力争创建2个及以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持续开展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三)2020年工作任务
    对于一些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油返砂”路段,根据贫困村通畅工程建设“回头看”的要求,督导各市州县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基本完成乡道以上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5公里,实施村道危桥改造和桥梁新改建11座。实施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改造370公里。贫困地区实施通达自然村公路600公里。完成县乡道改造、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230公里。实施乡村运输服务站12个;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力争创建2个及以上“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持续开展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2018-2020年,除以上各年度建设重点任务外,还将统筹做好:
优先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及贫困地区外通内联干线公路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多措并举,寻求破解制约项目建设的环评、土地等各类刚性约束问题。重点建设G310尖扎至共和、S206循化至同仁、S308大角满至瓜什则等国省干线公路,为全省深贫地区脱贫攻坚发挥重要支撑。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续建G569克图至大通、G315西海(海晏)至察汗诺公路等项目,建设里程约2684公里;新开工建设G0611扁都口(甘青界)至门源段、格尔木至老茫崖公路改扩建等10项,建设里程约1257公里。
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深化我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体制,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省、市(州)、县、乡镇、村五级责任,清晰界定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强化贫困地区交通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动农村公路“满意工程”全面开展,大力推广建养一体化等建设养护模式。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建设,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创建不同模式的美丽农村路、示范路。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主动压实行业扶贫责任,引导地方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落实好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乡级人民政府按照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作用,体现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路、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青海交通运输脱贫攻坚的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项目支持力度;二是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和一般债券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投入力度;三是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地方政府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四是引导各地实施农村客运地方公共财政补贴制度,用好调整后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对建制村通客车、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的引导作用。
    (三)强化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颁布实施。积极推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示范创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县,推动和提升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整体水平。
    (四)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力度,重点对建设进度、资金、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实施。落实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国家政策宣读解读,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了解交通扶贫政策、用好交通扶贫政策。加强全省交通扶贫优秀案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线索收集,加大宣传推广,树立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典型带动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交通扶贫、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内容时间: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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