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江西
江西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0  编辑:陈亚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回顾与展望

   (一)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就。新世纪前十年,我省立足江西实际,坚持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重要任务。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形成强大合力。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近50亿元,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投入超过160亿元。扶贫产业和转移就业深入发展,贫困群众收入稳步提高。21个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339元提高到2010年的3109元,是2001年的2.32倍。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集中扶持了4269个贫困村,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完成了整村推进扶贫规划,许多贫困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移民扶贫搬迁深入开展,特困群众贫困问题逐步解决。共搬迁安置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37万多贫困群众,移民扶贫成为深受群众和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同时,贫困农村社会组织和科技扶贫不断强化,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我省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上的实践及成就,探索积累了符合江西实际的扶贫开发经验,为推进全省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我省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二)扶贫开发任务仍然繁重艰巨。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探索出了一条适合江西省情的发展路子,为推进扶贫开发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但同时,我省经济仍欠发达,特别是贫困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实力弱,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比较突出。扶贫对象规模仍较大,还有3400个贫困村和386万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现有21个扶贫重点县发展仍然滞后;传统农业比重较大,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不大、竞争实力不强、比较效益不高,贫困群众增收渠道不宽;抵御自然灾害和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不强,返贫现象比较严重;特殊贫困问题凸显,还有相当规模群众处于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尤其是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相对贫困问题突出,与毗邻沿海发达地区存在发展差距。对此,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推进扶贫开发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三)推进扶贫开发意义重大。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因此,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扶贫开发,是我省深入推进科学发展,加速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实现富民兴赣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提高全省人民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面对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顺应贫困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从而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创造有利条件,为我省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

   (四)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继续将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整体部署,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目标责任,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夯实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协调统一,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贫困地区更好更快发展。

   (五)工作方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扶持贫困群众收入不断增长、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不断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

   (六)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扶贫开发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列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支持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贫困村整村推进、移民扶贫搬迁、农村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致富发展。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别不同扶贫对象面临的困难,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实行有差异、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落实各级相关部门扶贫责任,结合各自职能,从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增强扶贫开发整体合力。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扬老区光荣传统,弘扬井冈山精神,激发贫困地区、扶贫对象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和水平,鼓励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激励措施,营造浓厚氛围,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

   ----科学发展,统筹兼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把扶贫开发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立足江西老区实际,探索加快老区特别是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扶贫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三、目标任务

  (七)奋斗目标。保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促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加快实现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宏伟目标。

   (八)主要任务

   ----夯实贫困地区群众稳定增收的基础。

   加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到2015年,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口粮田,土地较多或有土地开发资源的地方达到人均1亩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

   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到2015年,实现贫困农户每户有1项以上二、三产业稳定增收致富项目。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起具有各地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体系。

   ----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

   解决饮水安全。到2015年,贫困地区饮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基本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具备条件的解决农村自来水问题。到2020年,进一步保障饮水安全,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保障生产生活用电。在全省已全面解决无电行政村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基础上,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

   加强交通建设。巩固发展全省行政村已通水泥(沥青)路的成果,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道50%达三级以上,乡道80%达四级以上,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稳步提高,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到2020年,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实现村村通班车,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推进农村安居工程。到2015年,完成移民扶贫搬迁安置(含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25万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50万户,2012年基本完成地质灾害严重、工程治理难度较大地区群众搬迁安置10万人。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到2015年,健全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乡乡有规范化卫生院,行政村有合格卫生室,县县有功能比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体系,县县妇幼保健机构具备妇幼保健、生殖保健条件;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疾病得到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明显提高;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门诊统筹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省同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发展公共文化。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和地方剧团,乡镇、街道有综合或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村村有文化活动室或农家书屋;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实现3G网络覆盖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光纤宽带到行政村。到2020年,健全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12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提高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可持续自我发展能力。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到2015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提高农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水平。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加强人口和计生工作。到2015年,重点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左右,努力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促进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促进林业和生态建设。到2015年,贫困地区造林绿化绿色生态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亿立方米。到2020年,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有效组合自然资源和绿色空间,构建城乡一体化、点线面结合、和谐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提升村镇建设规划水平。力争2至3年内,高标准完成贫困地区所有乡镇、村庄的规划编制,实现村镇规划全覆盖,为加快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

   四、对象范围

   (九)扶贫对象。按照国家扶贫标准,将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我省新的扶贫标准,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我省扶贫标准根据国家扶贫标准的逐步提高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十)连片特困地区。对国家划定罗霄山特困片区的兴国、宁都、于都、安远、会昌、上犹、寻乌、赣县、瑞金、石城、南康、万安、永新、遂川、井冈山、乐安、莲花等17个县市,以县为基础制定和实施扶贫攻坚工程规划。省直各部门、片区内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大统筹协调、投入支持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区域性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本改变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面貌。根据我省重点县中未划入国家特困片区的吉安、上饶、横峰、鄱阳、余干、广昌、修水及都昌等8个县的实际,将其划为我省连片特困地区,统筹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直至改变贫困面貌。

  (十一)重点县。继续支持重点县扶贫开发,原定重点县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十二)贫困村。坚持以贫困村为基本单位实施整村推进。“十二五”全省集中扶持3400个贫困村,2016-2020年再集中扶持一批贫困村,确保全省农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五、工作格局

   (十三)专项扶贫。

   ----扶贫到户。依据扶贫标准,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搞好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以贫困户得到有效扶持为原则,以确保扶贫绩效为导向,落实扶贫对象帮扶政策措施,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项目资金规模,从实际出发实施多种扶持方式。创新扶贫到户机制,扶贫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确保扶贫对象优先受益,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利益联接机制。

   ----移民扶贫搬迁。坚持“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原则,提高补助标准,完善优惠政策,搞好移民扶贫搬迁与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的衔接,落实贫困群众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后续发展的项目和措施。将移民扶贫搬迁与优化人口布局、生态环保、退耕还林、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发展园区经济、统筹城乡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贫困移民生存和发展条件。

   ----贫困村整村推进。指导贫困村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每村安排一个单位定点扶贫,明确落实帮扶责任。开展以“六改四普及”为主的村庄整治建设,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加强整村推进后续管理,搞好示范村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以县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以工代赈。继续在41个比照实施西部政策县实施以工代赈,主要扶持重点县,适度扶持非重点县的比照县。重点支持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等方面建设。坚持建设与赈济有机结合,引导贫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增加劳务收入。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提高以工代赈投入综合效益。

   ----产业扶贫。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自然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培育特色扶贫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富民与强县有机统一。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优化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通过产业基地覆盖、龙头企业辐射、连片开发促进、科技扶贫推动、互助资金扶持、合作组织带动、扶贫贷款贴息等多种产业化扶贫模式,力助贫困农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促进扶贫工作结构调整、转型发展。

   ----就业扶贫。完善“雨露计划”培训,以促进稳定就业为核心,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实用技术、自主创业和新型农民培训。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

   ----扶贫机制创新。探索创新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能力有机统一,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互协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与构筑严密高效监管体系有机结合的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互助资金、连片开发、彩票公益金扶贫、科技扶贫等试点。

   ----革命老区建设。结合实施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力支持实施促进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战略,示范带动全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行业扶贫。

   ----行业部门职责。各级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落实行业扶贫责任,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完成国家和省确定本行业的扶贫任务。

   ----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现代、生态、有机农业,加强社会化服务和市场体系建设。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构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格局。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根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开发资源,发展新兴产业,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化解城镇发展缺地、贫困地区发展缺钱的矛盾。

   ----科技扶贫。加强贫困地区科教强农,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升良种创新能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发展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和设施农业,支持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培育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坚持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到贫困地区工作,完善农村科技特派员制度。

   ----旅游扶贫。挖掘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发挥我省毗邻沿海发达地区区位条件,围绕“红色摇篮?绿色家园?观光度假休闲旅游胜地”的总体定位,加快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地区群众增收的新途径。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造地增粮、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水利命脉建设。推进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采取集中供水、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提高贫困地区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发展农村配送物流。加强农村信息通信工程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邮政网络建设,推进电信、广电、互联三网融合。

   ----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快边远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学前教育,健全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农村支教力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特殊教育和残疾学生扶助。完善艰苦边远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需求。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农村文化“三项活动”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推进农村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防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完善城市医院与农村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机制,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开展医疗帮扶活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搞好农村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推进全员人口信息“金人工程”建设。

   ----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健全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和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体系。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程,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规划村落,加强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引导农户适当集中居住,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保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应按《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广应用生态能源。推进工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生态自然修复与工程治理,实施生态移民和避灾移民搬迁。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强森林管护、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十五)社会扶贫。

   ----定点扶贫。对全省“十二五”时期3400个贫困村定点扶贫全覆盖。各级党政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科研院校,都要参加定点扶贫,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定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承担定点扶贫任务。各定点扶贫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加大投入力度,选派得力人员驻点扶贫,帮助贫困村落实扶贫政策、提高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帮困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对帮扶贫困户。对贫困户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党员干部和农村致富能手结对帮扶措施,形成携手共进、同舟共济、共奔小康的良好局面。

   ----军队扶贫。坚持把地方扶贫开发所需与军队所能结合起来。驻赣部队和武警部队应本着就地就近、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发挥组织严密、突击力强和人才、科技、装备等优势,积极参与地方扶贫开发,实现军地优势互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扶贫。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辐射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到贫困农村捐资助建、助学、助困和培训人力资源、吸纳劳动力就业、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帮助销售农业产品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村带户”活动。

   ----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大力倡导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

   ----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与国际反贫困领域交流,借鉴国际社会减贫理论和实践,开展减贫项目合作,共享减贫经验,共促减贫事业。

   六、政策保障

   (十六)完善政策体系。完善扶持贫困地区发展、扶贫对象脱贫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两手抓。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综合效益。各级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承担扶贫任务的政策措施。对扶贫工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

   (十七)加大财税支持。中央下达财政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各级政府要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省及省以下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新增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并根据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情况,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对贫困地区符合政策规定和税法的各类投资项目以及企业扶贫捐赠,落实有关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十八)实行投资倾斜。公共资源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中央安排我省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各级政府要统筹资源,加大连片特困地区投资支持力度,以产业链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贫困地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促进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鼓励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发展农村保险事业,支持农民互助保险合作。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深化信用体系改革发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农民互助信用合作。

   (二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鼓励贫困农户发展多种经营,增加经营性收入;加快转移就业,落实培训补贴,推动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增加工资性收入;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政策性收入;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确保贫困农户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增收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

   (二十一)扶持产业发展。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向贫困地区转移,扩大贫困农户转移就业规模。培育发展贫困地区市场体系,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性服务。支持贫困地区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扶持政策。

   (二十二)规范土地使用。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移民扶贫搬迁、地质避灾移民和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认真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二十三)加强生态建设。加大贫困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突出抓好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多渠道多形式、责权利相一致的生态补偿、污染付费、环保目标、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社会约束和监督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十四)落实人才保障。加强贫困地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人才培养力度,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农村外出务工成才人员返乡创业。组织各类人才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加强大学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工作,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制定鼓励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对下派定点扶贫干部关心重视。加强贫困地区党政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提高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政策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十五)关注重点群体。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扶贫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加强少数民族政策、资金、技术支持,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推动贫困家庭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儿童贫困问题,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二十六)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大革命老区财政转移支付和金融支持力度,抓好中央安排我省老少边穷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设立专项资金,采取特殊政策,整合各方力量,重点支持中央苏区实施发展振兴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中央苏区发展振兴步伐。

   七、组织领导

   (二十七)强化扶贫开发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强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加大工作统筹、资源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部门和重点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其列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推进落实社会责任,用更宽视野、在更广领域,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扶贫开发。要规范落实管理责任,抓好扶贫开发组织实施,确保扶贫开发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贫困地区真正得惠受益,确保贫困群众共同实现小康。

   (二十八)实行领导干部定点扶贫制度。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及其他省级领导主要到特困片区和中央苏区每人定点扶贫一个县,指导帮助特困片区县制定实施好扶贫攻坚规划、中央苏区县制定实施好发展振兴规划,每县分别安排一个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直部门和一家大型企业协助搞好定点扶贫。设区市领导要定点扶贫贫困乡,县(市、区)领导要定点扶贫贫困村,形成各级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十九)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贫困地区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排忧解难。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干部深入基层常态化制度,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密切与贫困群众血肉联系,解决扶贫开发实际问题。

   (三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契机,配好配强贫困地区基层领导班子,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三十一)严格管理使用扶贫资金。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贫困村,集中用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完善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考评。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拓宽监管渠道,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三十二)搞好扶贫研究和宣传。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系统总结扶贫实践和规律,认真研究制定我省扶贫地方法规,加快扶贫工作法制化进程。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省情教育范畴,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学校教育的参考材料。广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营造推进扶贫工作的强劲声势。

   (三十三)做好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工作。建立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对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监测。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制度,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十四)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抓好工作协调落实,并每年逐级向上报告工作。要强化各级扶贫工作机构及其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扶贫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贫困地区县级领导干部和县以上扶贫部门干部的培训要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规划。

   本《纲要》由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容时间:2014-09-05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