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区
根据资源环境条件,按照整体保护、点状发展的原则,划分为重点发展区、农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
重点发展区。主要包括地市级城市、县城和单独设立的重要项目区。要充分利用城镇空间和产业基础条件,集约节约用地,积极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促进人口集中和产业集聚,着力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农业发展区。主要包括平坝、低山丘陵地区的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居住空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农业。
生态保护区。主要包括森林、高山草场、天然湿地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除适当发展生态旅游、种养业和必要的科学试验外,限制其他生产建设活动。结合生态建设和扶贫开发,有序推进人口易地安置。
空间结构
依托铁路、高速公路等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推进该区域与北部湾经济区、黔中经济区、滇中经济区等的融合发展,加强与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经济联系,扩大对外特别是对东盟国家开放与合作,构建“ 八中心六走廊” 经济发展格局,形成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特色鲜明、城镇体系完善的空间结构。
城镇布局
中心城市。重点建设百色、河池、安顺、六盘水、兴义、凯里、都匀、文山等八个中心城市,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重点城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拓展城镇空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渠道,提高人口集聚能力。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镇道路、供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
内容时间: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