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科学规划城镇布局,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和发展条件。
小城镇与村庄建设
小城镇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规划,完善小城镇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生态旅游、商贸流通、加工制造、民俗文化等特色城镇,提高人口集聚能力,推动城镇化进程。支持一批交通区位优、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城镇发展为中心镇,探索城乡一体化新模式,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适度集中。
村庄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引导村庄土地利用,在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下,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并免费为村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并提供建设指导。统筹建设村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村庄功能。以乡镇所在地、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为重点,建设一批中心村。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乡村道路建设。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实施乡村通达、通畅工程。推进村道向村民小组、居民点延伸,逐步解决自然村通达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强管理和养护。加强农业生产田间路建设。
农田水利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现有灌渠渠系配套和节水改造,提高灌溉保证率。积极推进末级渠系改建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 五小水利工程” 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积极发展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村生产用电保障。支持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县开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紧密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21 世纪初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等,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继续实施坡改梯、淤地坝、鱼鳞坑等坡面治理工程。合理规划小流域内农林牧生产用地。因地制宜修建各类截、排水沟等各类小型蓄排工程,开展沟头防护和沟壑治理。
土地整治与农田改造。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全面实施“ 测土配方施肥” 、“ 移土培肥” 、“ 土地有机质提升” 和“ 耕地质量保护” 项目,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改善农村生活条件
实施“六到农家”工程。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鼓励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支持重点村镇实现集中供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大力提高农村生活用电水平,有条件的村逐步实现村内主道“ 亮化” ,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风光互补发电等清洁能源,加快省柴节煤炉灶炕升级换代。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支持贫困农户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
贫困村整村推进。科学编制贫困村整村推进规划,加大扶贫投入,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围绕改善生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贫困村整体脱贫致富。
扶贫搬迁。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积极引导生存环境恶劣和缺乏发展条件的贫困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实施扶贫搬迁。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后续产业发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内容时间: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