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国务院以国函〔2012〕214号文件批复了《吕梁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我市横山、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和子洲7县纳入规划范围,被确定为国家新一轮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这是我市继《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和《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之后,再次进入国家战略层面的区域性综合发展和扶贫攻坚规划。将享受到国家连片特困地区的特殊政策,对于促进七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要求《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规为指导,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构建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体系和开发人力资源,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将吕梁山片区建设成为革命老区发展振兴区、旱作农业与特色农产品基地、优势资源开发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创新区和黄河中游水土保持重点区。《规划》提出要把加快区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到2015年,旱作农业加快发展,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业有序发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半。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与自然关系更加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总量同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内容时间:2019-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