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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灾区社会失范与否,灾民生计状况是其决定性因素。尽管明初以来建立了严格的基层社会管理组织与控制制度及其体系,但是,在饥饿的灾民面前,基本失去效力。至于明中后期里甲制瓦解,保甲制与乡约局部实行,以及地方精英不断探索基层社会控制模式的诸多努力,既是传统社会变迁的系列应对之举,也是社会“灾区化”的必然结果。然而,这些努力未能有如明初里甲制一样一度实现基层社会控制...
“5·12”大地震,使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灾区众多学校的校舍或严重垮塌,或被程度不同地损坏,上百万学生学业中断。在即将大规模重建校园的时候,我们呼吁参与此次灾后重建的规划者、设计者、建造者以及当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基金会、捐助者等社会各界都能携起手来,在校园重建中融入绿色环保理念,建设能源节约、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新学校。
有明一代,北方地区灾荒频繁,远甚于南方。据统计,明代水灾、旱灾、地震、雹灾、蝗灾、风沙、瘟疫、霜雪八种灾害的总数为6199次。北方“自然灾害总量最多,达到3340次,约占全国总数的53.8%。其中,北直隶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092次,平均每年发生灾害近4次”。明前期,河南、山东作为北方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也是主要灾区之一,饥民众多,饿殍盈途,灾区社会失范,动乱时...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恢复重建探讨。首先,介绍了汶川地震灾区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的地位与作用。其次,分析了汶川地震灾区灾后生态环境状况及其主要问题。最后,提出汶川地震灾区生态恢复重建的基本思路。
本文以汶川地震灾害发生一年后进行的一项灾区居民入户调查为基础,全面描述了震后一年来灾区居民在住房、就业、农业生产、家庭经营、医疗卫生和中小学教育条件等方面的恢复重建情况,并分析了他们对重建政策的需求、获得的社会支持与社会参与情况,描述了灾区居民的总体社会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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